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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省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行第二次全国第三产业普查的通知

发布部门:

发文字号:穗府办[2003]17号

效力级别:中央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2003-05-02

施行日期:2003-05-02

时效性:已失效

字号

各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各单位,驻穗各单位:

现将省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行第二次全国第三产业普查的通知》(粤府办[2002]87号)转发给你们,经市人民政府同意,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充分认识普查的意义。开展第二次第三产业普查有利于全面了解我市第三产业发展状况,掌握其发展规模、结构、经济效益等信息,对实施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五”计划,建设现代化大都市,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具有深远的意义。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国家、省、市关于开展普查工作的各项要求,确保普查经费、人员、办公场地等及时落实到位。

二、切实加强领导。根据国家和省的统一要求,我市将成立广州市第二次第三产业普查领导小组,由沈柏年常务副市长任组长,陈锦德副秘书长、市统计局和市计委的领导任副组长,市委宣传部、市编办、市经委、市商业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劳动社保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等部门的负责人为成员,负责普查的组织和实施(任务完成后自动撤销)。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统计局。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各级政府、各有关主管部门要成立相应的普查机构。各级普查机构要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按照上级的部署,精心组织,确保如期完成普查任务。

三、广泛宣传动员。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做好普查的宣传和动员工作。各新闻单位要密切配合,广泛宣传普查的重要性,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在我市从事第三产业的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及个体户,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广东省统计管理条例》和《广州市统计管理条例》的规定和普查工作的要求,按时如实地填报普查表。普查机构必须严把数据质量关,确保普查单位数不重不漏,普查数据准确无误。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三年五月二日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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