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库

共收录 303233 条法规今日更新 50 条法规

您的当前位置: 找法网 > 法规库 > 正文

青藏高原首个城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即将施行

发布部门:

发文字号:

效力级别:立法动态

公布日期:1970-00-00

施行日期:1970-00-00

时效性:已失效

字号

从青海省人大常委会了解到,青藏高原首个城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西宁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日前经青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将于2016年3月1日起施行。

西宁市地处青藏高原东北部,辖区内常住人口约230万。近年来随着工业废气和机动车尾气排放增多,加之地理、生态环境影响,地处高原的西宁,同样受到扬尘、雾霾等大气环境问题的困扰。

据青海省人大常委会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主任委员刘伟民介绍,《西宁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以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和《大气污染防治法》为依据,坚持源头治理、协同管控,强化了污染物排放总量、浓度“双控”制度。大幅提高污染物排放的违法成本,对部分违法行为实施“双罚”,即同时处罚违法单位和相关负责人。

刘伟民告诉记者,针对餐饮业加速发展特别是私房菜馆“走红”,《西宁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特别规定,餐饮服务场所应设置专用油烟排放通道并安装油烟净化装置,居民住宅楼、未修建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内禁止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的餐饮等服务场所。

作为青藏高原地区最大的城市,从2013年开始,通过锅炉“煤改气”、机动车“油改气”等措施,加之城市绿化率不断提高,西宁空气质量总体趋于改善。来自西宁市环保局的数据,2013年西宁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为221天,2014年提高到265天,2015年前10个月已达262天。

免责声明: 找法网法规库法规文件均转载自:政府网、政报、媒体等公开出版物,对本文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请核对正式出版物、原件和来源。全国客服热线:400-666-2035。

扫一扫关注,了解更多法律知识

遇事找法,从找法网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