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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公共场所控烟条例8月施行12类场所全面禁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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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力级别:立法动态

公布日期:1970-00-00

施行日期:1970-00-00

时效性:已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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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在禁烟区吸烟,情节严重的,最高可处罚款500元。昨日,福州市人大常委会召开《福州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颁布实施新闻发布会,宣布该条例8月起正式施行。包括中小学的室内外场所;机关、团体、事业单位的室内公共场所等十二类公共场所被列为禁区。有市民提出疑问,全国各地出台控烟条例的城市不少,但施行数年,开出的罚单却寥寥无几。他们担心福州的监管有难度,效果也会打了折扣。

疑问一:谁来管?怎么管?

部门:将选择妇幼医院作为第一站执法

按条例规定,卫生主管部门负责对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的监督执法;园林绿化主管部门负责对公园等场所的监督执法等,即各机构所属的主管部门负责监督执法。执法部门已定,那具体会怎么做?记者采访了负责监督医疗卫生机构的福州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

“第一批执法监督对象或将选择妇幼医院。”福州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的负责人告诉记者,妇幼医院那里有大量的孕妇、婴儿,吸烟对该群体的危害不容小视。他们会定期执法检查。其次,会要求医院增设吸烟劝阻员。“若发现严重不良的现象,将依据条例开罚单。”

疑问二:经营场所劝烟不力,怎么罚?

部门:老板若不劝会吃大罚单

餐馆是市民最常出入、二手烟暴露最高的地方。按条例规定,经营场所使用面积在一百五十平方米以上或餐位在七十五座以上的餐饮场所,若不设置吸烟点,则属全面禁烟场所。

“顾客是上帝,吃饭吃高兴了要抽根烟,一般老板哪敢劝?”一大型餐饮店的老板陈先生质疑,餐饮等营业场所很难实现控烟。对此,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相关工作人员透露,适应条例确需一定时间,但餐饮场所若不严格管理,最可能被开大罚单。“经营者劝烟不力,将处两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该工作人员表示,罚的力度大,不劝也不成。

疑问三:烟民拒不听劝,怎么办?

部门:举报热线待商榷阻碍执法可处罚

“部门定期执法毕竟有次数,是否会设市民举报热线。”福州一机关单位的退休人员龚先生提出他的看法。

采访中,记者向多个主管部门求证是否会设举报热线,但均未获明确答复。多个主管部门负责人均表示,吸烟是一两分钟结束的事情,即便收到举报热线,等执法人员赶到,也已无现场,可行性有待商榷。

记者注意到,针对执法过程中,不听劝阻且扰乱公共秩序,或阻碍有关行政管理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情况,条例明确,可由公共机关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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