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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为反家暴专门立法提出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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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力级别:立法动态

公布日期:1970-00-00

施行日期:1970-00-00

时效性:已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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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国妇联今天在京举行中澳项目国家级“家庭暴力危机干预中心”启动研讨会。这一中心将为反家暴提供有价值的社会调研情况,并提出相关立法建议,推动反家暴专门立法。

  全国妇联书记处书记谭琳出席并致辞。谭琳指出,家庭暴力是一个受到国际社会特别关注的社会问题。消除家庭暴力,是实现国家进步、社会和谐、家庭文明、人民幸福的必然要求,目前我国政府已将反家庭暴力的工作目标写入2011-2020年妇女发展纲要和儿童发展纲要,纳入各级政府工作的评价指标体系,全国人大常委会已将反家暴专门立法列入新一届人大立法规划,党的十八大报告中首次写入“坚持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为进一步推动我国反家暴工作提供了良好的政策环境和难得的机遇。

  谭琳强调,中澳项目依托中华女子学院设立的国家级家庭暴力危机干预中心,要发挥高校的专业优势和学科资源,组建多部门、多地域、跨学科的专家学者团队,整合各方面社会资源,搭建致力于我国家庭暴力危机干预服务和研究的平台,在加强反家暴的国际合作交流和研究上下功夫, 在实践总结家暴危机干预服务和研究的本土经验上下功夫,在针对重点人群持续开展宣传倡导和培训上下功夫。

  中澳人权技术合作项目建立在 1997年中澳两国政府间的人权对话基础上,其中“妇女问题法律培训”子项目的负责单位是原澳大利亚国际技术开发署(简称“澳发署”,现已并入外交贸易部)和中国的外交部,执行单位是全国妇联、澳大利亚人权委员会,至今已执行14个年度计划。在推动反家暴立法、借鉴国际反家暴实践经验、开展决策层理念倡导和人员培训等方面都取得了明显效果。

  2013年至2016年,中澳双方决定合作开展家暴危机干预中心试点项目,通过试点探索在国家一级形成家暴危机干预的研究中心和资源库,为全国反家暴工作提供针对性技术支持,在基层建立符合中国实际的反家暴宣传与危机干预服务的有效工作模式,填补当前我国反家暴工作机制中的空白。

  全国妇联权益部部长、全国妇联法律帮助中心主任蒋月娥主持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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