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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对外开放工作的通知

发布部门:

发文字号:冀建国[2003]378号

效力级别:中央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2003-08-05

施行日期:2003-08-05

时效性:已失效

字号

各市建设局、城管(公用)局、园林局、房管局:

2003年7月12日-13日,全省对外开放工作会议在石家庄召开。会议指出了全省对外开放工作的指导思想,确定了对外开放的总体目标。会议要求举全省之力,更好地开拓两个市场,利用两种资源,实现开放领域有新拓展,合作层次有新提高,引资方式有新突破。为落实会议精神,进一步促进全省建设行业的对外开放工作,特作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树立大开放意识。改革开放以来,全省建设行业对外开放工作虽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和先进兄弟省份相比,我省在城市基础设施和房地产利用外资、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国际工程承包和劳务输出等方面还存在较大差距。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认清形势,找出差距,牢牢抓住当前国际资本和产业正向我国内陆转移的战略机遇,突破束缚发展的小农意识,增强紧迫感,用新理念和新思路,在建设行业形成全方位、多层次的大开放格局。

二、加强对外开放工作的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针对我省建设行业近年来的开放工作实际情况,各局要明确专门机构和人员负责对外开放工作,并将机构名称、分管局领导的联系方式和具体负责人的姓名、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于2003年8月15日前报省建设厅国际合作处(国际合作处电话/传真:0311-7906710,电子邮件地址:intl@hebjs.gov.cn)。

三、搞好项目运作,提高招商引资的质量和水平。项目是利用外资的载体和纽带,在项目运作上,要分类指导,突出重点。除做好在建项目和已签合同项目的落实工作外,要把重点放在对在谈项目的督促、跟踪、协调和新的项目谋划上。对那些投资规模较大、经营效益较好的城市基础设施和房地产项目,无论是已建成的还是拟建的,均可纳入招商引资项目库,并随时报省建设厅国际合作处。要加强项目与外商对接工作,利用各种方式,广交客户,及时把项目推介出去。做好10月份在廊坊召开的“第二十届河北省经济贸易洽谈会”和建设部在北京召开的“全国市政公用行业项目投资洽谈会”的筹备工作。探索新的招商方式,变通常的招商会为国际上通用的项目招标会,注重项目的前期工作和项目包装,提高招商效果,廊坊市在全省率先推出了9个市场化运营项目对外公开招标,收到了较好效果,值得各市借鉴。

四、加快市政公用事业改革步伐,打破吸纳利用外资的体制性障碍。2001年,省政府批转了我厅等11个厅局“关于加快城市市政公用事业体制改革实施意见”之后,我省市政公用事业改革全面起步,但由于各方面原因,市政公用事业的政事不分、事企不分、行业垄断现象依然严重,成为吸引外资的障碍。城市基础设施项目是建设行业利用外资的主战场,各市要根据三部委《关于推进城市污水处理和垃圾处理产业化发展的指导意见》和建设部《关于加快市政公用行业市场化进程的意见》,不等不靠,积极主动制定当地的公用事业改革实施方案,加快改革步伐。

五、创造宽松的投资环境,促进对外开放。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转变政府职能,改变行政审批管理模式,对已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要坚决取消,对依法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要实行绿色通道,阳光审批,创建廉政高效的政务环境。要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经济秩序,加强对招投标代理机构、有形建筑市场、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机构、建设工程施工质量和安全生产的检查与管理,打造公平诚信的市场环境。要抓住内地和香港签署《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的有利时机,吸引港商来我省设立建设行业的独资、合资、合作企业。

六、大力实施“走出去”战略,提高我省建设企业的国际市场竞争能力。鼓励具有工程总承包一级资质、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和勘察设计甲级资质的企业申请对外经营权,参与国际工程承包和劳务输出。鼓励房地产和建设材料设备企业到国外进行房地产开发和投资建厂,从而带动国内相关产业发展。

七、做好建设行业利用外资统计工作。各市要按照《关于做好建设行业利用外资项目统计工作的通知》(冀建办国[2003]85号)要求,建立利用外资项目季报制度。招商引资及相关利用外资统计工作除城市基础设施项目外,要覆盖到房地产开发、公共文体设施、娱乐休闲设施(如高尔夫球场、公园、绿地)、风景名胜区开发和建筑装饰材料等方面。

二ΟΟ三年八月五日

河北省建设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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