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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港口局关于组织开展“上海港航法制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发布部门:

发文字号: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2007-02-14

施行日期:2007-02-14

时效性: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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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港航行政管理部门、局属各单位、有关港航协会:          2007年是“五五”法制宣传教育第二年,为贯彻落实《上海港航业“五五”法制宣传教育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宣传港航法律法规,提升港口经营人、航运经营人自我保护、合法经营的意识;进一步弘扬公开、公正、公平的港航管理准则,彰显港航管理者清新、为民、高效、充满活力的形象;进一步践行包括“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在内的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新道德观,营造港航业法治氛围。经研究决定,将今年3月定为“上海港航法制宣传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高度重视          深入开展港航法制宣传教育,是全面推进依法治港、加强上海国际航运中心软环境建设、构建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时代要求;是实现对法律负责与对港航市场主体负责、对管理相对人负责相统一,管理与服务相统一,打击港航违法行为与保护港口经营人、航运经营人合法权益相统一的重要举措;是贯彻教育为先,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提高行政效率,维护诚实守信、营运正常、安全稳定、和谐有序的港航新秩序的客观需要。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上海港航法制宣传月”活动的重要意义。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落实专门机构,指定专人,并要率先垂范,走向一线、走向群众,带头宣传相关法律法规。上海市港口管理局成立“上海港航法制宣传月”办公室,设在局政策法规处,负责全面组织、推进、协调“上海港航法制宣传月”的整体活动。         二、精心组织,周密部署          上海市港口管理局将在“上海港航法制宣传月”期间组织开展“港航法律保护你”知识竞赛、客运码头专项执法检查、依法行政法制讲座、执法人员“我为港航管理献计献策”和港航法治宣传专刊等一系列活动。各区(县)港航行政管理部门根据所辖区域内港航实际情况,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采取寓教于乐、喜闻乐见的方式,组织开展“贴近群众、贴近生活、贴近现实”的宣传活动;局属各单位要根据各自职责、不同的管理相对人所具有的不同特点以及突出问题,分别开展市场规范、环境保护、岸线利用、航道保护、工程质量安全、通航秩序等方面有针对性的宣传和专项执法活动;有关港航协会要承担起政府与企业之间的桥梁作用,及时传递港航业合法、合理的诉求,并要进一步加强港航业界行为自律。各单位要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力争取得实际效果。同时要发动、鼓励港口经营人、航运经营人以及港航管理和执法人员关注、投入到“上海港航法制宣传月”活动中来,积极参与“港航法律保护你”知识竞赛和“我为港航管理献计献策”活动(详见附件),具体试题将于3月1日零时在“上海港航”(www.shanghaiport.gov.cn)、3月6日出版的《航运交易公报》、3月2日印发的《上海港口信息》上推出。         三、及时总结,加强沟通          各区(县)港航行政管理部门、局属各单位要将“上海港航法制宣传月”期间开展的特色活动、宣传亮点、工作经验等情况及时报上海市港口管理局。“上海港航法制宣传月”办公室要及时收集信息,总结各区(县)港航行政管理部门、局属各单位的好作法、好经验,并将其形成有效的机制,使法制宣传工作制度化、经常化、规范化。上海市港口管理局将在宣传活动结束后,对取得实际成效的先进的单位进行通报表扬,并予以“港航法律保护你”知识竞赛和“我为港航管理献计献策”的优胜者物质奖励。

请各单位于2月28日前,将本单位具体负责“上海港航法制宣传月”活动的人员名单及联系方式报“上海港航法制宣传月”办公室(联系人:段丽斌;传真、电话:63297430;邮箱:gkj02@shanghai.gov.cn)。         特此通知。

上海市港口管理局         2007年2月14日

附:“港航法律保护你”知识竞赛方案

一、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海运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路运输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管理条例》、《上海港口条例》等港航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重要行政法律和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有关情况。

二、活动时间          2月份在“上海港航”网站上发布通知进行预告;          3月1日在“上海港航”网站、3月6日《航运交易公报》、3月2日《上海港口信息》上、上海市港口管理局业务受理室(纸质)公布竞赛题目,竞赛截止时间为3月10日24时;

3月30日在“上海港航”网站上公布获奖名单。          三、参与对象          所有关心上海港航发展的社会各界人士和市、区县港口航运管理人员。          四、答题题型          是非题、单选题、多选题共100题,一题一分,共计100分。          答题分为网上竞答和纸质竞答两种。          五、评选标准          答对的给分,答错或者未答的题目不给分;          按答题后的得分情况从高到低进行排名评选。对相同的得分,以参加时间先后为序排名:网上竞答的,以提交答案时间较早者排名靠前;纸质竞答的,以信封上寄出邮戳较早者排名靠前。

六、奖项设置          “港航法律保护你”知识竞赛活动:          一等奖5名,每人1000元;          二等奖10名,每人500元;          三等奖30名,每人200元。          七、其他事项          1、主办单位将确保参赛者个人资料的保密性。          2、所有参赛者在参赛过程中因本地网络、外在环境的任何原因造成参赛不能正常进行的,主办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3、活动结束后,如因获奖者所填资料不实导致无法及时联系到获奖者本人的,以及获奖者接到获奖通知后一周内未有回复的,奖励将视作自动放弃领奖权利,主办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4、主办单位拥有对本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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