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了《国务院关于规范处理1995年以前中央财政向人民银行借款问题的报告》,会议同意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在审查意见中提出的建议,批准国务院关于规范处理1995年以前中央财政向人民银行借款问题的报告。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二○○三年十月二十八日
发布部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发文字号:
效力级别:法律
公布日期:2003-10-28
施行日期:2003-10-28
时效性:已失效
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了《国务院关于规范处理1995年以前中央财政向人民银行借款问题的报告》,会议同意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在审查意见中提出的建议,批准国务院关于规范处理1995年以前中央财政向人民银行借款问题的报告。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二○○三年十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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