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我国加入《防止倾倒废物及其他物质污染海洋的公约》的决定(1985年9月6日)
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加入于1972年12月29日在伦敦、墨西哥城、莫斯科和华盛顿签订的《防止倾倒废物及其他物质污染海洋的公约》。
发布部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发文字号:
效力级别:法律
公布日期:1985-09-06
施行日期:1985-09-06
时效性:已失效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我国加入《防止倾倒废物及其他物质污染海洋的公约》的决定(1985年9月6日)
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加入于1972年12月29日在伦敦、墨西哥城、莫斯科和华盛顿签订的《防止倾倒废物及其他物质污染海洋的公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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