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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部门:

发文字号:万州府办[2004]40号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2004-02-27

施行日期:2004-02-27

时效性:已失效

字号

龙宝、天城、五桥移民开发区管委会,江南新区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工作安排的通知》(渝办发[2004]17号)和重庆市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为保证《行政许可法》在我区全面及时地贯彻实施,经区政府同意,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关于《行政许可法》的宣传、学习和培训

(一)关于《行政许可法》的宣传

由区政府法制办商区委宣传部等有关部门制订宣传方案,区广播电视局、三峡都市报社等单位组织实施。

在2004年7月1日《行政许可法》正式施行前,结合工作情况,全区进行一次集中宣传报道。重点宣传这部法律的重大意义、立法宗旨和主要内容。

(二)关于《行政许可法》的学习和培训

1、2004年3月以区政府名义举办《行政许可法》座谈会,邀请有关区领导和专家学者参加。由区政府法制办主办,区政府办公室协办。

2、2004年3月举办区政府组成人员学习《行政许可法》专题讲座。由区政府法制办主办,区政府办公室协办。

3、2004年3月举办龙宝、天城、五桥移民开发区管委会和江南新区管委会及区级部门分管法制工作的负责同志《行政许可法》专题学习班。在区行政学院举办的领导干部培训班中,要将《行政许可法》纳入学习研讨内容。由区行政学院、区政府法制办承办。

4、2004年4月全面启动对全区从事行政许可的工作人员培训,并在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培训中增加《行政许可法》的内容。由区政府法制办主办,区级相关部门协办。

二、进一步做好项目、依据、实施机关和附带收费的清理、审核工作

按照《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有关工作的通知》(渝府发[2003]83号)要求,继续做好三项工作:

(一)审核行政审批项目。在2003年全区行政审批项目清理的基础上,做好与重庆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的衔接,根据重庆市公布的行政审批项目,编制全区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明确项目名称和实施机关。由区政府法制办、区监察局主办,区级相关部门协办。

(二)2004年3月完成全区行政许可实施机关的清理。由区编办主办,区政府法制办审查汇总。

(三)2004年3月完成行政审批附带收费的清理。由区物价局会同区财政局组织落实。

按照重庆市的统一部署及时公布清理结果。由区政府法制办负责,区级相关部门协办。

三、关于配套制度建设

根据《行政许可法》和重庆市的相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八项配套制度:

(一)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备案制度;

(二)行政许可的受理、送达制度;

(三)行政许可的听证制度;

(四)行政许可评价制度;

(五)行政许可统计制度;

(六)行政许可投诉制度;

(七)行政许可责任追究制度:

(八)对被许可人的监督检查制度。

以上制度由区政府法制办负责组织区级相关部门起草论证,与全市相关制度配套实施。

四、关于贯彻《行政许可法》的监督检查

(一)2004年第一季度,对区政府各部门开展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进行专项检查,并接受重庆市的专项检查,重点是审批项目取消或调整后的落实情况。由区行政审批服务大厅管委办组织实施。

(二)2004年6月对全区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的工作情况开展检查。由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区政府法制办、区政府督查室、区监察局、区编办、区财政局等单位实施。

以上各项工作,由区政府督查室督办。

二○○四年二月二十七日

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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