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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监察部等关于开展《招标投标法》颁布十周年纪念宣传活动的通知

发布部门:

发文字号:

效力级别:中央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2009-04-21

施行日期:2009-04-21

时效性:已失效

字号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监察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铁道部、水利部、商务部、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关于开展《招标投标法》颁布十周年纪念宣传活动的通知(发改法规[2009]100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监察厅、建设厅、交通厅、水利厅、商务厅、法制办,各铁路局,民航各地区管理局:

2009年8月30日是《招标投标法》颁布十周年纪念日。为进一步推动《招标投标法》的贯彻实施,增强全社会依法招标意识,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促进招标投标行业健康发展,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监察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铁道部、水利部、商务部、国务院法制办决定开展《招标投标法》颁布十周年纪念宣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围绕《招标投标法》及其配套法规制度的贯彻实施,回顾总结《招标投标法》颁布十年来在提高经济效益、推进体制改革、培育市场体系等方面发挥的重要作用,研究探索进一步完善招标投标制度、规范招标投标活动的政策措施,营造有利于招标投标市场健康发展的良好法治环境。

二、活动内容和形式

活动将集中于今年8月至明年1月在全国开展。具体安排如下:

(一)组织召开相关会议

总结《招标投标法》颁布十年来在贯彻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和经验,研究提出进一步改进和加强招标投标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务院法制办将会同有关单位共同组织召开纪念《招标投标法》颁布十周年座谈会。

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情况,采取召开部门座谈会、专家研讨会、专题辅导报告会等形式,广泛交流本地区贯彻实施《招标投标法》的成功经验、做法,深入分析这部法律在实施中面临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共同商讨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活动的具体措施。

(二)开展纪念宣传征文活动

为充分反映《招标投标法》颁布以来在我国经济、政治和社会生活中的重要作用,交流社会各方在招标投标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中取得的成果和经验,深化对招标投标制度的认识,展望未来的发展方向,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监察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铁道部、水利部、商务部、国务院法制办决定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招标投标法》颁布十周年纪念宣传征文活动。

各省级有关主管部门要积极参与,认真做好本部门的组稿工作,至少上报一篇高质量的稿件。同时,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本地区、本系统组织征文活动,将评审出来的优秀论文推荐参加全国征文活动。

(三)开展形式多样的纪念宣传活动

各地可以通过制作宣传展板,张贴宣传画报,开辟专题宣传网页,组织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宣传《招标投标法》贯彻实施情况。要有重点、有针对性地组织一批纪念宣传文章,在当地主要媒体刊登。可以结合工作需要,组织开展招标投标专项检查,进一步推动《招标投标法》贯彻落实。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地要充分认识这次活动的重要意义和作用,以《招标投标法》颁布十周年为契机,通过展示成就、总结经验、深化认识,更好地把握新形势下招标投标领域的新情况和新问题,进一步推进理论创新、体制创新和机制创新,切实增强招标投标行政监管的能力和水平。各有关部门要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精心组织好有关纪念宣传活动。

(二)突出重点,务求实效。各地要结合工作实际,紧扣活动主题,突出实践特色,注重活动效果。特别是要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落实中央关于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各项任务要求出发,既要大力宣传《招标投标法》贯彻实施的成效,正确引导舆论导向;也要重点研究解决几个社会比较关心、影响较大的突出问题,抓好有关政策措施的督促和落实,使纪念宣传活动成为推动招标投标工作的重要载体。

(三)加强协作,上下联动。各地发展改革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联合进行部署或者组织开展有关活动,在全社会创造良好的宣传氛围。各地应及时将活动开展的信息报送国务院各有关主管部门。

附:《招标投标法》颁布十周年纪念宣传征文活动启事

国家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

监  察  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

交 通 运 输 部??

铁  道  部??

水  利  部??

商  务  部??

国务院法制办公室?

二??九年四月二十一日

附:

《招标投标法》颁布十周年纪念宣传征文活动启事

2009年8月30日是《招标投标法》颁布十周年纪念日。为充分反映《招标投标法》颁布以来在我国经济、政治和社会生活中的重要作用,交流社会各方在招标投标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中取得的成果和经验,深化对招标投标制度的认识,展望未来的发展方向,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监察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铁道部、水利部、商务部、国务院法制办决定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招标投标法》颁布十周年纪念宣传征文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文内容

1、结合本地实践,研讨《招标投标法》及其配套制度在服务经济建设、提高经济效益、推进体制改革、培育市场体系等方面发挥的重要作用。

2、总结、研讨本地贯彻落实《招标投标法》,建立健全有关招标投标制度方面的成绩、经验和问题,以及对进一步完善招标投标制度的政策建议。

3、总结、研讨本地在创新招标投标监管体制机制、改进和加强行政监督管理方面的新举措以及有关体会和建议。

4、结合深化投资体制改革的要求,总结、研讨招标投标在特许经营权、项目法人招标、药品采购、中介服务等一些新领域推行的成效、经验,以及对进一步拓宽招标投标领域,培育和发展招标投标市场的建议等。

5、研究提出招标投标机制的理论思考和最新成果,展望招标投标法制化建设的发展方向。

二、征文要求

1、文体形式:论文、调查报告。要求主题突出,内容详实,文字精练。字数4000-6000字。

2、文稿内容应包括:题目、作者单位、姓名、主题词、正文、参考文献,署名可以是单位或个人。

3、投稿方式:纸质文稿或电子文档。

4、投稿作者须一并提交“征文登记表”,注明作者情况、联系方式、文章摘要等。

三、活动时间

投稿截止时间:2009年9月30日

四、评选办法

征文评选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和公正的原则。邀请有关专家成立评选小组,对评选出来的优秀论文择优在《经济日报》、《法制日报》、国家指定发布招标公告媒介等有关媒体上刊发。同时入选论文将汇编成集,公开出版发行。入选稿件作者将给予适当奖励。

五、联系方式

国家发展改革委法规司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38号

邮  编:

电  话:010-

传  真:010-

电子邮箱:

联 系 人:韩佳庆

附:

征文登记表

作者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码

电话

职务/职称

传真

工作单位

邮编

地址

电子邮箱

简历

文章摘要

(或写作思路)

对此次征文活动的意见和建议

注:该表请随文章正文一并投稿,复印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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