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恒源保险代理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设立东港分公司的申请材料收悉。依据《保险代理机构管理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批准辽宁恒源保险代理有限公司东港分公司设立。
二、分公司业务经营区域:东港市行政辖区。
三、分公司营业地址:东港市迎宾大街D区东10家1048-10.
四、分公司业务经营范围:
(一)代理销售保险产品;
(二)代理收取保险费;
(三)代理相关保险业务的损失勘查和理赔;
(四)中国保监会规定的其他业务。
五、核准李荣健的分公司负责人任职资格。
六、你公司须持本批复到辽宁保监局领取该分公司的《经营保险中介业务许可证》,并到其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有关工商登记手续。
此复
二OO六年四月七日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辽宁保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