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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河北省2003年抗震防灾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部门:

发文字号:冀建质(2003)42号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2003-01-28

施行日期:2003-01-28

时效性:现行有效

字号

各市建设局、华北石油管理局:

为了做好2003年全省抗震防灾工作,根据建设部提出的抗震防灾工作方针和指导思想,省建设厅制定了《河北省2003年抗震防灾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00三年元月二十八日

河北省2003年抗震防灾工作要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和《河北省建设工程抗震管理条例》,结合我省工程建设、城乡建设的实际情况,2003年全省抗震防灾工作要按照“以预防为主、平震结合、城乡并举、突出重点、依法监管、常备不懈”的工作方针“和”以"三个代表"思想为指导,以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为依据,以新建工程抗震设防和现有工程抗震加固为重点,依靠科技创新和科技进步,加强工程建设、城乡建设抗震防灾的监督管理,全面提高工程建设、城乡建设的综合抗震防灾能力“的指导思想,现将2003年省抗震防灾工作要点确定如下:

一、加强对新建工程抗震设防的监督管理工作

首先抓好工程勘察环节的抗震设防工作。工程勘察是设计的基础,工程勘察单位要提供准确、齐全、符合抗震设防标准要求的资料。进一步规范勘察过程和勘察成果质量监督的方式方法,结合对工程勘察单位市场准入和清出的管理,提高工程勘察成果的真实性和可靠性,切实加强对工程勘察中建设场地抗震性能评价工作的监督管理工作。

继续加强把施工图审查作为保证抗震设防质量的重要环节,强调抗震设计是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的必审内容,对超限高层建筑工程必须按照建设部《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管理规定》和《河北省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管理实施细则》的规定进行抗震设防专项审查,确保将抗震隐患清除在工程实施之前。

加强对房屋结构、管道燃气、市政道路桥梁等易产生次生灾害的建筑物、构筑物,贯彻执行抗震标准规范的监督、管理,对重大工程、生命线工程和易产生次生灾害工程的初步设计增加抗震篇,扩初设计阶段要有抗震管理部门的审查意见。

二、继续做好抗震加固工作

抗震加固工作:一是要解决好《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颁布实施后,因地震烈度提高,造成一批现有建(构)筑物无法满足新的抗震设防要求,必须按照《建筑抗震鉴定标准》、《构筑物鉴定标准》进行抗震鉴定,在房屋抗震设防能力普查基础上,彻底弄清达不到抗震设防要求且属于必须进行加固的建筑物底数,分别轻重缓急,进行抗震加固。二是按照《河北省建设工程抗震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监督加固单位,加快加固进度。

三、以抗震防灾规划为龙头,提高城市综合抗震能力

编制和实施城市抗震防灾规划是指导城市抗震防灾工作,从源头减轻地震灾害的有效措施,是提高现代化城市综合抗震能力的有效手段。各市要认真贯彻国发[2000]14号文件关于“加强城市总体规划中抗震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深化城市规划中关于抗震防灾的内容,切实加强规划管理,保证规划有效实施”的要求,结合城市总体规划的编制和修订,编制和修订城市(企业)抗震防灾专项规划,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和企业发展规划统一组织实施。

抗震设防区划是城市抗震防灾规划的重要基础,其中城市抗震环境综合评价与土地利用分区,特别是场地稳定性评价(如滑坡、塌陷、断裂、泥石流、沙土液化等)是城市建设的重要依据。对没有编制抗震设防区划的城市(邯郸、邢台、沧州、衡水、廊坊、承德、张家口等)要提早申报编制计划,纳入城市维护费中解决编制经费,开展编制工作。对已完成抗震设防区划的城市,城市规划管理部门在进行建设项目选址和规划审查时,必须严格执行抗震专项规划和抗震设防区划中关于场地划分、土地利用、城市改造等方面的规定和要求。严禁在地震断裂带、地质构造复杂地段安排建设用地,以确保地震时的安全。

四、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

依据《防震减灾法》和《河北省建设工程抗震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建立科学的工程抗震防灾责任体系和责任追究制度,是提高抗震防灾管理水平的重要措施。对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在工程建设中的各个环节,以及各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中,有违法违规和违反强制性标准行为的,应该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各市应明确规定各类工程建设主体和有关人员在工程建设抗震设防工作中的执业责任、管理责任、监督责任,并制定明确的责任追究和处理办法,扭转对于工程质量问题“知而不查、查而不处、处而不严”的状况,促进工程建设各方主体能切实履行抗震设防工作职责,真正把工程抗震设防措施落到实处。

五、继续加强对村镇建设抗震设防的管理工作

近年来,小城镇建设规模增大,建设速度加快,社会资产总量增长较快,保护农村生产力发展和农民生命财产安全的任务非常艰巨。开展村镇建设抗震防灾工作,首先要在编制村镇规划中增加抗震防灾措施,对发展较快、具备一定规模的小城镇可单独编制村镇抗震防灾规划,纳入城镇总体规划统一组织实施,以提高村镇综合抗震能力。其次村镇基础设施、公用建筑、学校、乡镇企业用房和三层以上的房屋建筑,按照现行规范采取抗震措施,作为抗震设防的重点。

六、建立城市基础设施和重要房屋建筑数据库

根据省政府和建设部《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的要求,各设区市应建立城市基础设施和重要房屋建筑数据库,以便于实时监控、震前加固和震时应急抢险等工作。为此,省抗震办组织各市编制数据库软件,各市应充分利用城市抗震防灾规划和房屋普查等基础资料,建立城市基础设施和重要建筑数据库,纳入信息网络,为新建工程抗震设防、抗震加固、地震应急等工作提供信息服务。

河北省建设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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