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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九江市开展地震应急基础数据库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部门:

发文字号:九府厅发[2004]54号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2004-10-19

施行日期:2004-10-19

时效性:已失效

字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庐山管理局,九江、共青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直属及驻市有关单位:

《九江市开展地震应急基础数据库建设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00四年十月十九日

九江市开展地震应急基础数据库建设工作方案

我省“十五”重点项目“江西省地震应急指挥技术系统”建设工作已全面展开。地震应急基础数据库是地震应急指挥技术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各级政府有效开展抗震救灾应急指挥工作的基本保障。我市是全国五十四个重点抗震设防城市之一,也是江西唯一的所有设区、县均为六度抗震设防的重点地震监视区。为切实做好我市地震应急基础数据库的建设工作,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基本要求

1、各县(市、区、山)、各部门应充分认识开展地震应急基础数据库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县(市、区、山)领导要亲自抓,明确任务,落实责任,统筹安排;各有关单位要通力协作,提供必需的数据,确保数据收集工作的顺利完成。

2、市政府地震办负责全市的数据格式审核和汇总,各县(市、区)政府要积极配合,指定部门负责组织辖区内的数据收集工作。准确细致地提供数据并注意做好保密工作,收集的数据和资料要求通过机要部门或专人报送。

3、在开展应急数据收集中,各区、县政府需安排必要的工作经费以保证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4、为充分发挥地震应急基础数据库在应急工作中的作用,数据库建成后,每年需对数据进行必要的更新和补充,各区、县和各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做好数据更新和报送工作。

二、工作安排

1、10月中旬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工作。

2、11月5日前各责任部门务必将有关数据、图表、照片整理后(一式二份)报市政府地震办公室,市地震办在11月15日前全部完成我市的数据收集汇总工作后报送省地震局。

三、工作内容及承办部门

1、乡镇代码库表(点属性)由市统计局负责承办。

2、行政区划图、城区图库(空间数据库)由市城建局负责承办。

3、城区重要目标分布图(点属性)由市规划局负责承办。

4、重大火灾、爆炸、有毒、放射危险源分布图(点属性),由市安监局和市公安局负责承办。

5、各地学校数据(属性表)由市教育局负责承办。

6、医疗救护力量数据(属性表)由市卫生局负责承办。

7、地方政府系统联络数据(属性表)由市政府办负责承办

8、行政村所在地编码库表(点属性)、区县级房屋统计表(属性表)、区县中城区房屋统计比例表(属性表)、区县中农村房屋统计比例表(属性表)、乡镇房屋统计表(属性表)由各区、县政府办负责承办。

(注:2-7项各区、县应相应填报本级数据)

四、联系方式:九江市人民政府地震办公室

地址:前进东路1216号;邮编:332006;

联系人:江涛;联系电话:8354000;传真:8351274.

附件:江西省地震应急基础数据库建设规范(摘选)

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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