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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解决农村学校开学饮水用水困难和预防近期自然灾害的通知

发布部门:

发文字号:泸市府办函(2006)147号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2006-09-01

施行日期:2006-09-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字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

开学在即,由于长期干旱,我市许多自备水源的农村学校将面临师生饮水用水困难,以致严重影响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同时,据气象部门预报:我市9月4日有暴雨,由于长时间的干旱,土质疏松,暴雨极有可能引起山洪暴发、泥石流、山体滑坡等自然灾害。为保证我市学校开学后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区县人民政府和市级有关部门要站在对人民负责的高度,将解决学校开学后饮水用水问题作为抗旱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要采取各种措施切实解决农村学校特别是农村村校开学后师生的饮水用水的问题,以确保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工作的进行。

二、各区县人民政府和市级有关部门要积极采取各种措施做好防洪、防泥石流、防山体滑坡等自然灾害的工作,建立防灾减灾的应急预案,切实保障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六年九月一日

四川省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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