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省分公司:
你分公司《关于朔州市分公司开发路营销服务部迁址的请示》(晋人保财险发(2006)56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同意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朔州市分公司开发路营销服务部营业场所由朔州市开发南路110号变更为朔州市民福西街西13套三层楼房。迁址后,原址不得继续办公。
你分公司应按规定办理有关许可证变更事宜。
二○○六年七月五日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山西省保监局
发布部门: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文字号:
效力级别:部门规章
公布日期:2006-07-05
施行日期:2006-07-05
时效性:已失效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省分公司:
你分公司《关于朔州市分公司开发路营销服务部迁址的请示》(晋人保财险发(2006)56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同意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朔州市分公司开发路营销服务部营业场所由朔州市开发南路110号变更为朔州市民福西街西13套三层楼房。迁址后,原址不得继续办公。
你分公司应按规定办理有关许可证变更事宜。
二○○六年七月五日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山西省保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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