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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太原旅游职业学院的通知

发布部门:

发文字号:并政办发(2004)88号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2004-07-12

施行日期:2004-07-12

时效性:现行有效

字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局、办,各有关单位:

为了适应我市产业结构调整和旅游业的发展,提升职业教育办学层次,根据省政府《关于同意成立太原旅游职业学院的批复》(晋政函[2004]74号),现就成立太原旅游职业学院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太原旅游职业学院属于专科层次的高等职业学校,由省政府领导,市政府管理,教学工作接受省教育厅的检查和指导。

二、撤销太原旅游学校建制,保留中专部。

三、太原旅游职业学院目前以举办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为主,专科层次在校生规模暂定为3000人。学院主要承担旅游业及相关行业人才的培养和培训任务。

四、太原旅游职业学院成立之后,要按照国家高等职业院校标准和要求进行调整和建设,有关部门要配合做好相关工作,尽快把该院建设成高标准的职业技术院校。

太原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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