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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合肥市旅游局关于做好2007年旅游统计年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部门:

发文字号:合旅(2008)10号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2008-01-04

施行日期:2008-01-04

时效性:已失效

字号

各旅游企业:

根据省旅游局《关于开展2007年度旅游统计年报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为确保今年的旅游统计工作顺利完成,按照《旅游统计调查制度》,现将有关要求和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重视旅游统计年报的组织领导工作

为切实起到旅游统计年报工作为旅游宏观调控和行业发展提供依据的作用,真实反映各地旅游业发展状况,统计资料的全面性、准确性和及时性至关重要。

2006年年报工作中,存在一些数据未能按时报送的现象,在报表中仍然存在缺项、漏报、数据勾稽关系不准、指标单位有误等问题。因此,望各旅游企业主要领导和负责同志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提高年报数据报送质量,能及时、准确、全面、规范地报送统计年报数据,继续做好2007年度旅游统计年报工作,切实保障年报工作的顺利完成。

二、2007年旅游统计年报填表范围

⑴ 旅统基1表:统计范围是辖区内2007年新增所有的旅游企事业单位,包括:旅行社(国际社和国内社)、旅游涉外饭店(星级饭店)、主要旅游景区(点)、旅游车船公司、旅游商贸公司、各类定点旅游企业和各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等(此表为各新增旅游企业提供基础资料,由市旅游填报。)

⑵ 旅统基2表:统计范围为所有的旅行社。本表12月份的累计数即为年报数。审核时应认真核对表中的平衡关系和正表与附表的勾稽关系,即正表中的“接待国内旅游者人数”应等于附表的各省“合计”(每月5号前填报上月统计数据)。

⑶ 旅统基3表:统计范围为所有国际旅行社。本表的资料源于各旅行社的财务台帐,各企业要尽可能将本表的项目填全。

⑷ 旅统基4表:统计范围为所有旅行社。本表12月份的累计数即为年报数(年报表)。

⑸ 旅统基5表:统计范围为全社会各类住宿设施所接待入境游客和星级饭店所接待的国内游客。12月份的累计数即为年报数,补充资料中的客房出租率等指标为必填项。旅统基5表中所有指标均须明细填写,不可漏项,在填写中尤其要注意数据勾稽关系(月报表)。

⑹ 旅统基6表:统计范围为所有的星级饭店。本表的资料来源于饭店的财务台帐,表中的营业收入、从业人员、客房数和床位数指标不得漏填(年报表)。

⑺ 旅统基7表:统计范围是除旅行社、饭店以外的其他旅游接

待单位,包括:旅游景区(点)、旅游车船公司、旅游商贸服务公司、和县级以上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等(年报表)。

(注:全市各星级饭店每月5日前必须按时上报旅统基5表,各旅行社每月5号前上报相对应的报表)

三、旅游统计年报上报时间

请各旅游企业于2008年2月15日前将各项报表和具体负责人名单报至市旅游局计划财务处,并将所有统计年报工作完成,如有不能按时完成年报工作的单位将对全市通报批评)

联系电话:3537738;传真:3537738、3537739;

联系人:朱善荣、王军;

地址:合肥市东流路100号市政务中心三区A楼

E-mail:zhushanrong@126.com

特此通知

二00八年一月四日

安徽省合肥市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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