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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推进阿坝旅游整合营销的实施意见

发布部门: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阿府发〔2008〕12号

效力级别:单行条例和自治条例

公布日期:2008-04-18

施行日期:2008-04-18

时效性:已失效

字号

各县人民政府,州直各部门,卧龙管理局:

为认真落实《中共阿坝州委 阿坝州人民政府关于全力实施旅游二次创业促进旅游业跨越发展的实施意见》(阿委发(2007)28号)精神,进一步优化全州旅游资源配置,加强我州旅游整合营销力度,树好阿坝州旅游整体形象,提升阿坝州旅游品牌的竞争力,增强营销实效,现就全州旅游整合营销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深刻认识旅游整合营销的重大意义

旅游整合营销就是对旅游营销的各种手段进行进一步的有机、有效整组合,以更加务实的旅游营销目标来运用和协调各种不同的营销手段,使不同的营销工具在每一个阶段发挥出最佳的、统一的、集中的作用,实现旅游营销效果最大化。

阿坝旅游自上世纪八十年代起步以来,随着旅游产业的不断发展,旅游营销工作也在不断推进,如制作宣传资料画册、光碟,参加各种旅游博览会、交易会,举办国际熊猫节、冰瀑旅游节等活动,做广告宣传,拍摄电视风光片等,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但与全州旅游营销付出的成本相比,旅游营销效果还不突出,还没有形成旅游营销整合力。为适应当前的国际国内旅游发展形势,推进阿坝旅游二次创业,打造中国旅游第一州,旅游整合营销势在必行。各级、各部门要深刻认识到旅游整合营销的重要意义,切实转变旅游营销观念,树立旅游整合营销大局意识,积极推进阿坝旅游整合营销进程。

二、扎实推进阿坝旅游整合营销进程

(一)准确细分客源市场

对客源市场的把握,是做好营销的关键。要认真分析我州近年来的客源结构,细分客源市场, 提升旅游营销的整合力,增强实效。国内市场要巩固成、渝及周边旅游市场,进一步开拓环渤海、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三大主力市场,积极培育国内其他市场;国际市场要巩固港澳台、日本、韩国、东南亚等传统亚洲客源市场,着力开发欧美市场,培育大洋洲、北欧、东欧等新兴市场。要围绕游客需求,打造具有个性化的旅游市场,有重点、多渠道、全方位地进行拓展,不断优化客源结构,促进旅游营销的全球化、国际化。

(二)整体设计和制作资料

在设计和制作全州旅游宣传资料时,要以阿坝旅游目的地形象为总揽,推出“阿坝旅游”新形象,在对外宣传资料、旅游商品上必须使用“阿坝旅游”的相关内容。在统筹考虑全州旅游景区、线路、文化等内容的基础上,兼顾周边市州景区和线路,设计制作特色突出、视觉震撼力强、游客方便适用的阿坝旅游形象展示DVD片、阿坝旅游宣传画册、阿坝旅游地图、阿坝旅游手册等多语种的宣传营销系列资料。各县在设计和制作宣传资料时,要按照全州营销计划的安排,在统筹各县内景区的同时,兼顾线路上的其他县、其他景区,在宣传资料中体现整体性,达到相互宣传,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实现多赢。用于境外宣传促销的资料,由于运输成本、符合客源市场习惯等因素,可以与境外媒体、旅行商等合作制作。

(三)加强宣传促销的统一整合

1.在宣传促销上体现统一性。要加强宣传促销资源的整合,各级宣传、旅游、文化、新闻、外事等部门要加强合作,高度重视旅游整体宣传,建立联合促销机制,提升阿坝旅游形象。

2.在参加旅游展会时体现统一性。要形成全州一盘棋的格局,集中推出一个主题,并围绕主题进行精心布展,集中展示阿坝旅游形象,宣传阿坝旅游产品。在订购展位时,各景区与所在县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共订展位。

3.在线路推出上体现统一性。要整合营销全州的“温、冷”线路,以九环线带动西环线、内环线的发展。以九寨沟、黄龙等成熟旅游产品的营销带动周边地区和周边县的旅游产品营销。

4.在资料放置上体现统一性。各景区、旅行社、宾馆饭店、购物点、机场、车站、加油站等窗口单位要设立宣传资料摆放点,统一摆放全州各县、各景区宣传资料,达到一体化宣传的目的。

(四)大力推进网络科技旅游营销

全力建好政务网、商务网、公众信息网和阿坝旅游信息数据库。延伸网络渠道,与国内外门户网站和专业网站建立合作关系,全面宣传和展示阿坝旅游形象。积极推广和实施网络营销,打造宽平台、多语种的阿坝旅游目的地营销系统。依托国家驻外机构、驻港办事机构及旅游行业在国外的联系点,加强与有关国际旅游组织、旅游客源地的旅游部门、主要旅行商、新闻媒体和中介机构的合作,建立并逐步完善海外旅游促销网,在海外目标客源地建立阿坝旅游营销网站。

(五)打造节庆亮点推进整合营销

积极推进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的方式举办节庆,丰富旅游节庆内涵,做优节庆旅游品牌。把阿坝国际熊猫节、九寨沟旅游文化节打造成具有较大国际影响力的旅游节,把“川西北牦牛文化节”、“黄龙文化节”等办成国内外有一定影响力的旅游节庆活动。鼓励各县、各景区、各旅游企业以及其他社会团体积极申请承办各种旅游节庆活动,利用节庆活动的聚合力扩大影响。

(六)强化区域合作互惠营销

加强全州各县、各景区间的合作和联动营销,制定好产品、线路组合策略,推进区域旅游整合营销。充分发挥我州与甘孜州、雅安市在资源组合和地域等方面的内在联系,协同开发,共同推出“川西北高原风光游”、“川西北少数民族风情游”等跨区域旅游产品。充分发挥九寨沟、黄龙、卧龙大熊猫三大遗产优势,与成都、乐山、峨眉山、青城山、都江堰连手打造“四川世界遗产游”跨区域旅游产品,加强与北京、西安、丽江、拉萨、张家界等城市和景区的合作,实现全国范围的精品景区联线促销。鼓励和支持各景区与国内外景区、旅行商签订合作协议,建立合作伙伴关系,促进双方旅游市场的开发,推进互惠共赢。

(七)加强旅游营销队伍建设

坚持“请进来”和“走出去”相结合的方式加强旅游营销队伍建设,加强旅游营销人才培养和引智工作,要特别重视培养和积极引进具有国际视野、外语水平高、涉外旅游经验丰富的旅游营销、策划、创意人才,努力培育一支靠得住、用得上、留得下的旅游营销人才队伍。同时,聘请国际知名的营销策划公司为我州旅游整体宣传促销的常年顾问,策划“阿坝旅游”整体营销。

(八)完善旅游整合营销机制

1.建立“部门联合、企业为主、上下联动”的区域整体宣传营销机制。

2.建立阿坝州旅游营销宣传年会机制。开展阿坝旅游营销研讨,推动阿坝旅游整体营销的创新发展。

3.建立阿坝旅游宣传文字图片资料库。各县、各主要景区要建立完整的旅游宣传文字图片资料库。

4.建立旅游营销审查制度。州旅游发展产业领导小组审核各类旅游宣传促销活动方案和旅游宣传促销资料,涉外的旅游宣传促销活动方案和资料必须报经州委、州政府同意后实施。各星级饭店、旅游宾馆、购物点及其他涉旅企业对外旅游宣传促销活动方案和资料由各县旅游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审查,并将审查情况报州旅游局备案。

5.建立客源地主要旅行商和媒体档案,保持经常性联系,定期反馈本地区旅游产品在客源地的销售情况,拓展和深化业务往来。

积极探索开展旅游宣传促销活动的新方式和新方法,大胆实践互联网旅游宣传促销、客源地市场旅游代理商培训、与其他地区联合开展互为旅游目的地和多目的地营销等新的宣传促销方式等方法,逐步积累操作经验和有效的管理办法。

三、明确整合营销职能职责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州旅游产业发展领导小组要切实加强对全州旅游整合营销工作的领导,负责统领全州旅游整合营销工作,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州旅游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州旅游局)负责牵头组织协调全州旅游整合营销的相关事宜和日常工作;各县旅游产业发展领导小组要立足自身实际,积极制订营销方案,加强与重点景区的合作;各景区、各旅游企业要积极服从州、县的统一安排,做好本单位的营销工作,加强相互配合,推进整合营销。

(二)强化统筹,服从安排

州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强对全州旅游营销工作的统筹工作,加强对各县、各景区营销工作的指导;凡属国家旅游局、省旅游局或州委州政府组织的旅游宣传促销活动和专题营销活动,由州旅游局统筹安排。各县、各景区要服从州旅游局的统一安排,同时,按国家旅游局、省旅游局和州委州政府的要求按程序办理相关事宜。

(三)科学规划,及时报送

州、县旅游局要根据市场需求制订科学的短、中、长期宣传促销计划,有计划、有步骤地实施宣传促销计划。各县、各旅游企事业单位在服从全州旅游总体宣传促销战略的前提下,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订、实施具体的宣传促销计划或方案,并将本县、本单位的宣传促销计划于上一年度12月上旬前报州旅游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便州旅游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决策。

(四)立足实际,个性营销

坚持集中营销与分散营销相结合的原则,除参加全州统一组织的营销活动外,各县、各景区、各旅游企业可根据自身工作的需要,自主选择参加相关的营销活动,但需报州旅游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同意、备案。旅游企事业单位在积极参加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组织统一安排的旅游宣传促销活动时,可以根据本单位自身需要和自身特点,在统一活动结束后,在客源地自行安排本单位的宣传促销活动。

四、组织机构及经费保障

(一)设立整合营销机构

在州旅游局设立阿坝州旅游营销中心,负责全州旅游整体宣传营销工作的组织、协调、策划和实施;负责对我州旅游客源地市场的调查、研究,制定年度整体营销计划、营销活动方案;负责宣传促销资料和活动方案的具体审查工作,并评估宣传促销活动效果。

(二)加大宣传教育力度

各县、各部门、各景区管理局要提高认识,加强合作,切实加强对“阿坝旅游”整体宣传促销工作的领导、宣传、监审和协调工作,持续有效地开展“阿坝旅游”整体行为意识宣传教育,让阿坝州的每一位公民都能自觉、主动、积极地宣传阿坝旅游,推进阿坝旅游整合营销,提升阿坝旅游形象。

(三)建立旅游营销资金保障机制

2008年,州级财政安排旅游发展资金300万元作为全州旅游整体营销专项资金。九寨沟风景区、黄龙风景区、四姑娘山风景区、达古冰川风景区等管理局的旅游营销专项资金,按季度由各景区提出项目预算方案报州政府,由州财政按规定审核后实施;大九寨旅游集团的旅游营销资金在年初提出预算,由州国资委审核,报州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各县要按照《阿坝州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我州旅游主导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阿府发(2003)208号)的要求,旅游重点县旅游营销资金安排每年不低于30万元,其它县旅游营销资金安排每年不低于20万元。同时,根据全州旅游发展需求,州、县、各景区要逐年增加旅游营销资金额度。

二00八年四月十八日

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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