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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监会山东保监局关于安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设立日照中心支公司东港等营销服务部的批复

发布部门: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

发文字号:鲁保监复(2006)384号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2006-11-29

施行日期:2006-11-29

时效性:现行有效

字号

安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设立安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日照中心支公司4家营销服务部的请示》(安邦鲁发[2006]60号)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设立安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日照中心支公司东港、莒县、岚山、五莲4个营销服务部。

二、核定上述营销服务部的营业地址为:

日照中心支公司东港营销服务部:日照市烟台路国际大厦6楼

日照中心支公司莒县营销服务部:日照市莒县城阳南路

日照中心支公司岚山营销服务部:日照市岚山区万斛路西侧

日照中心支公司五莲营销服务部:日照市五莲县沿河路25号。

三、核准以上营销服务部的业务范围:

(一)对营销员开展培训及日常管理;

(二)收取营销员代收的保险费、投保单等单证;

(三)分发保险公司签发的保险单、保险收据等相关单证;

(四)接受客户的咨询、投诉;

(五)经公司核保,营销服务部可以打印保单。

四、上述营销服务部的业务经营区域由你总公司授权决定。

你公司应持此批件及总公司对上述营销服务部的业务经营区域授权书到我局领取《保险营销服务许可证》,并到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有关登记注册手续,领取营业执照后,方可营业。

二00六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中国保监会山东保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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