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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关于扩大广东省经济开放区范围问题的通知

发布部门:

发文字号:[87]署货字第1123号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1987-11-19

施行日期:1987-11-19

时效性:已失效

字号

广东省扩大经济开放区范围的县、市(共1个省辖市,29个县,市区)名单附后。自本文件下达之日起,对名单内所列县、市进出口物资的海关监管和税收优惠问题,请按我署(85)署货字第283号通知的规定办理。

附件:广东省扩大经济开放区范围的县、市名单(共1个省辖市,29个县、市、区)

一、珠江三角洲经济开放区范围扩大11个、县、市,包括:

广州市的花县,从化、清远县;

肇庆地区的肇庆市,高要、四会、广宁县;

惠阳地区的惠州市,惠阳、惠东、博罗县;

二、新增1个省辖市(茂名),18个县、市、区为沿海经济开放区:

汕头市的潮州市,澄海、惠来、饶平、普宁、南澳、揭阳、潮阳县;

惠阳地区的陆丰、海丰县;

江门市的阳江县;

茂名市(包括郊区)及其电白县;

湛江市的郊区,廉江、海康、吴川、遂溪、徐闻县。

海关总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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