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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办公厅关于暂缓审批腾龙水泥(大同)有限公司日产5000吨水泥熟料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函

发布部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办公厅

发文字号:环办函(2005)263号

效力级别:中央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2005-04-27

施行日期:2005-04-27

时效性:现行有效

字号

腾龙水泥(大同)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日产5000吨水泥熟料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项目环评申请报告》(腾龙水字〔2005〕3号)收悉。经研究,该项目尚不具备审批条件。请你公司就下列问题抓紧协调和落实:

一、补充矿山爆破对古塔等敏感目标的影响分析。

二、采用合理预测模型对厂界噪声进行预测。

三、其他问题参考我局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关于腾龙水泥(大同)有限公司日产5000吨水泥熟料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技术评估报告》(国环评估书〔2005〕269号)的要求进一步落实。

请你公司在项目具备审批条件后重新办理报批手续。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未经我局批复之前不得开工建设。

二00五年四月二十七日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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