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库

共收录 303235 条法规今日更新 50 条法规

您的当前位置: 找法网 > 法规库 > 正文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玉华洞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的批复

发布部门:福建省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闽政文(2006)192号

效力级别:地方规章

公布日期:2006-05-13

施行日期:2006-05-13

时效性:现行有效

字号

三明市人民政府:

根据《建设部关于玉华洞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的批复》(建城函(2006)96号),玉华洞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06-2020)已经国务院批准,现具体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修订后的《玉华洞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06-2020年)》(以下简称《总体规划》)。玉华洞风景名胜区面积为43平方公里,风景名胜区外围保护地带面积为31平方公里。

二、要按照《风景名胜区管理暂行条例》及《总体规划》确定的分区分级保护要求,严格保护风景名胜区的天然溶洞、森林植被、文物古迹、自然水系等风景名胜资源。在风景名胜区内严禁滥伐林木、开山采石、改变地形地貌的活动;严禁毁坏文物古迹、乱搭乱建房屋等。要严格保护龟山景区白鹭栖息地的生态环境。在风景名胜区外围保护地带要落实环境保护措施,维护区域生态平衡。

三、要按照《总体规划》要求,编制风景名胜区详细规划,按规定程序履行报批手续。要按照经批准的风景名胜区详细规划,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区内各项建设。对规划确定的重大建设项目,要认真做好可行性研究和论证,并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履行审批手续。风景名胜区内不得建设有损生态环境和自然景观的工程项目。

四、依托将乐县城规划建设旅游接待服务基地。按照远近期结合、分级布点的原则,合理安排风景名胜区内的旅游服务设施,严格控制游览服务点的数量和规模。加强环境整治,逐步完善景区游览步道及供水、供电、排污、环卫、防灾等基础设施。

五、《总体规划》是指导风景名胜区保护和管理的重要依据。你市及将乐县人民政府要加强对玉华洞风景名胜区工作的领导,抓紧制定风景名胜区保护和管理的实施细则。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总体规划》实施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福建省人民政府 二○○六年五月十三日

福建省人民政府

免责声明: 找法网法规库法规文件均转载自:政府网、政报、媒体等公开出版物,对本文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请核对正式出版物、原件和来源。全国客服热线:400-666-2035。

扫一扫关注,了解更多法律知识

遇事找法,从找法网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