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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开展我市乙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延续工作的通知

发布部门:

发文字号:京环发〔2006〕128号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2006-07-31

施行日期:2006-07-31

时效性:已失效

字号

各有关环评单位:

为了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管理,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管理办法》的规定,落实国家环保总局“关于乙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受国家环保总局委托,我局将在8月中上旬组织开展我市范围内乙级环评资质延续工作。

要求各乙级环评资质单位高度重视考核工作,事实求是地开展自检,并于2006年8月10日前将填报下列材料报送我局。逾期不报的,我局将不予初审。

一、2006年乙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资质延续申请表(附件,两份及电子版);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副本复印件(一份须加盖单位公章);

三、本机构专职人员环境影响评价岗位证书、职称证书复印件(一份);

四、资格证书正、副本原件。

根据国家环保总局的要求,在收到有关材料后,我局将随机抽取所有单位的部分材料进行核查、初审,并将结果上报国家环保总局。

联 系 人:北京市环保局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处 杨 芳

联系电话:68717268

二OO六年七月三十一日

附件:2006年乙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资质延续申请表

申 请 机 构 (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填 报 时 间 年 月 日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印制

一、基本情况

申请机构名称      所 在 地  省(自治区、直辖市) 市(区、地区、州、盟)    工作场所  面积(m2):    性质(自有产权或租用):      专职人员情况  环境影响评价岗位证书持有人共 名[1];    其中高级职称 名;中级职称 名;初级职称 名    现有证书情况  编?  号  国环评证乙字第 号    颁发时间    有效期      业务范围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传 真

注[1]:非本机构系列编号的岗位证书人员不得计入。

二、环境影响评价专职技术人员情况

序? 号  姓 名  从事专业  职? 称  岗位证书编号[2]

注[2]:仅指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颁发的有本机构系列编号的环境影响评价岗位证书。

三、仪器设备清单

名 称  数 量  完好程度

四、2004年5月至2006年5月期间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业绩[3]

序号  项 目 名 称  所 在 地  审批时间  审批部门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类型[4]

注[3]:填写本机构主持编制的所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以环保部门审批时间为准。按照审批时间先后顺序填写。 注[4]:指环境影响报告书或环境影响报告表。

北京市环境保护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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