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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大力推进“三保”工程建设以倒逼机制营造良好经济生态环境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发布部门:

发文字号:嘉政办发〔2008〕98号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2008-07-25

施行日期:2008-07-25

时效性:已失效

字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市发展改革委、市经贸委、市科技局、市环保局、市劳动保障局、市工商局、人行嘉兴市中心支行《关于大力推进“三保”工程建设以倒逼机制营造良好经济生态环境的指导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八年七月二十五日

关于大力推进“三保”工程建设以倒逼机制营造良好经济生态环境的指导意见

市发展改革委 市经贸委 市科技局 市环保局
  市劳动保障局 市工商局 人行嘉兴市中心支行
  (二○○八年六月)

目前,我市已进入产业优化升级、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关键阶段。为大力推进知识产权、资源环境和劳动者权益保护的“三保”工程建设,强化倒逼机制,推进结构调整,营造良好经济生态环境,现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1.指导思想。以落实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把握机遇、因势利导,坚持市场调节与政府调控相结合、鼓励进步与淘汰落后相结合、加强市场监管与服务企业相结合的原则,全面建立企业信用预警和奖惩制度、“绿色信贷”制度、“亩产论英雄”制度,使 “三保”工程建设成为我市推进结构调整、营造良好经济生态环境的倒逼动力。

2.工作目标。经过5年时间的综合治理,全市基本完成历史积累的砖瓦、化学原料、化肥、农药、电镀、皮革鞣制加工等资源消耗多、污染排放量大、创造税收低、劳动密集型行业的调整;基本完成养殖业、农业面源污染整治任务;专利、商标、著作权等知识产权的经济贡献度处于全省前列;经济与生态良性互动,亩均产业效益明显提升;建成“不欠薪城市”,形成和谐劳动关系,基本建立企业社会责任体系。

二、工作重点

3.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完善知识产权管理机制,积极争创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城市、全省知识产权示范县(市、区)和知识产权示范园区,在全省率先开展专利示范镇培育、创建工作,积极培育知识产权(专利)试点示范企业。建设国家专利技术、注册商标(嘉兴)展示交易中心,配套设立促进专利技术实施转化的检索、推介、评价、评估、投资、融资等中介服务体系,加快推进专利技术的实施和转化。重点引导和扶持企业注册商标,创建中国驰名商标、中国名牌和浙江省著名商标、浙江省名牌,形成一批具有较高知名度的产业集群区域品牌和全国性品牌。鼓励企业到境外注册商标,打造国际品牌。引导和扶持企业参与制定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国家标准、国际标准。

工商部门要从严查处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加强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保护知识产权,重点打击我市块状特色产业集群中利用境外登记的企业以合同、协议、委托加工、授权使用(监制)等名义在境内加工生产等“傍名牌”产品的行为,打击为假冒品牌企业提供生产基地的行为,实行“五查”,即查商标注册、查名称登记、查外观近似、查质量优劣、查监制真伪。积极推进在各县(市、区)开展专利行政执法的委托工作,加大对专利侵权、冒充专利、假冒他人专利行为的打击力度。健全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体系,完善知识产权审判机构,对恶意侵犯知识产权的企业和个人依法惩治。

4.加强资源环境保护力度。全面推行清洁生产,重点推动印染、钢铁、建材、化工、皮革、纺织、造纸、木材等行业的清洁生产试点示范工程。构建生态工业产业链,重点构建轻纺、造纸、化工、电子信息、太阳能利用、废金属再生利用等生态工业产业链。培育循环经济示范典型,重点引导全市耗能大户加大节能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的研究开发和推广应用。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从规划选址、资源消耗、环境容量等方面,提高建设项目环保准入门槛。引导企业进行成本收益比较,鼓励企业通过购买排污权、开展技术创新、改进生产工艺等途径,选择有利于保护环境的生产行为。

通过充实政府行政力量、民间监督力量和引进环境监管公司,强化资源环境保护硬要求、节能减排硬约束,对超标排污实行“零容忍”。深入开展交叉“飞行监测”,不断创新执法手段,通过下查一级、联合检查、自查自纠等各种方式,严格控制企业将排污、治污等环保成本外部化。加快推进企业入网口集中排放池建设,限定时间排放废水。完善查处环境污染违法违纪案件专项工作联动机制,支持民间环保组织和志愿者,依法监督各类污染行为。引进环保治理设施监督管理公司,对排污企业进行“一对一”定向监管,升级在线监控系统,填补监管盲区。对污染物超标排放企业和使用或排放有毒、有害物质的企业,依法强制实行清洁生产审核。

5.提升劳动者权益保护力度。深化全市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工业园区建设,争取2年内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工业园区实现全覆盖,并向规模以下企业扩展。健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以职代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和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完善全市租赁企业、水利工程建设企业、建筑业企业的欠薪保证金制度和工资支付监控制度、政府清理欠薪专项周转金制度,建成“不欠薪城市”。督促企业依法缴纳养老保险金、失业保险金、医疗保险金、工伤保险金、生育保险金、住房公积金,健全最低工资制度。

全面建立“两级执法、三级监管、四级网络”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监管体系,切实抓好“春雷行动”、“春雨行动”、“春苗行动”等专项行动,将纺织、服装、箱包、电子、玩具、制鞋等加工制造类低端劳动密集型企业作为重点检查、监控对象。对规避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不缴或少缴社会保险,忽视职工健康和生产条件改善,拖欠、克扣工资,以计件工资形式掩盖加班加点报酬等隐性侵权行为的企业进行重点查处。

三、组织保障措施

6.全面建立企业信用预警和奖惩制度。加快建设统一高效的企业信用平台,将全市征信部门数量从目前的11个扩容到22个,整合共享成员单位行政资源,推进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加强与信贷、公共事业等部门合作,对信用良好的企业在招投标、贷款、评优评选等方面予以支持,构建社会化的信用奖惩机制。建立和完善全市企业信用预警制度,延伸信用监管提示平台,向社会发布信用预警,对超标排污、欠薪逃逸、拖欠工资、使用童工、偷税漏税、无证生产等严重失信企业进行曝光。实行联动监管,依托政府企业信用平台,进一步加强对企业信用的联动监管,提高企业失信成本。实行分类动态管理,采取环境保护奖惩措施,逐步实现环保重点监管企业环境行为等级评价全覆盖,加快制订《嘉兴市企业社会责任导则》,引导企业更加注重创业创新发展、守法诚信经营、保障员工权益、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更加注重社会公益和慈善事业。从今年起,开展企业社会责任体系建设试点,5年内实现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自觉发布社会责任报告。

7.全面建立“绿色信贷”制度。各信贷机构在提供授信等信贷服务时,要把节能环保、守法、劳动保障和知识产权保护等信息作为提供信贷服务的重要依据。对未通过环评审批或环保设施验收的新、扩、改建项目,不予贷款,不新增任何形式的授信支持;对淘汰类项目,停止各类形式的新增授信支持,并采取措施收回已发放的贷款;对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企业,不予贷款;对企业环境行为为“红色”或“黑色”的企业,停止发放除更新改造治污设施外的任何新增贷款,对被评为 “黑色”环境行为信用等级的企业,逐步收回存量贷款,确保信贷资产安全。

8.全面建立“亩产论英雄”制度。以亩均工业增加值、亩均应缴税金、亩均劳动报酬、亩均利润等四项计分指标以及单位工业增加值综合能耗和单位工业增加值主要污染物排放强度等两项否决指标作为评定企业综合素质的重要指标。健全完善工业项目用地集体会审制度,进一步提高工业项目投资强度、容积率。健全完善工程开工、竣工履约保证金制度,进一步严格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制度,落实相关措施。将“亩产论英雄”的做法拓展至商贸三产领域。鼓励商贸、住宅等项目发展高层建筑。加大对存量土地盘活力度,探索实行闲置土地“三挂钩”制度,即存量闲置土地盘活情况与用地指标挂钩、与企业经营性用地参拍资格挂钩、与企业新增用地工业项目落户挂钩,促进提高土地利用率。设置一定的亩均税收和亩均销售标准,对单位排放税收比、亩均税收高的企业,加大政策优惠和资金扶持力度。

9.用价格杠杆促进节能降耗减排。实行差别式排污收费政策,重点加大对二氧化硫、城市污水等污染物的排污费征收力度。根据二氧化硫排放当量,实行阶梯式排污收费。对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污染物排放标准排放污水的,按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征收超标排污费。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对限制类、淘汰类企业实行差别电价、燃气价。鼓励推行煤热联动定价机制,对企业已实行脱硫改造的上网电价和供热价格实行加价。建立健全价格补偿机制,在条件成熟时,全面实施城镇污水处理收费制度、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危险废物处置收费制度,完善水资源收费制度。

10.建立低端企业退出支持政策。对高污染、高能耗、高危险、低产出、低效益企业,探索推进关停销号、布局转移、产业转型、土地转性、资产转化调整方式。关停销号就是对使用和生产国家和地方各级政府明令禁止的技术、工艺、产品,污染排放严重超标、存在较大安全隐患和不符合本市布局规划的低端企业,严格采取法律和行政手段予以关停。布局转移就是对具有一定的产品市场,生产技术条件较好,但与规划有较大冲突或在本市生产经营无比较优势的企业,可以通过政策支持和市场化运作,向周边地区或内地转移。产业转型就是对在工业园区布局或因生产经营成本不适合生产工业产品的企业,可转型为工业设计、文化创意、咨询服务等现代服务业等。土地转性就是根据城市建设、土地规划、产业集聚要求,由园区或街道主导进行商业化开发或综合开发,将工业用地转为非工业用地,将存量土地资源资产作为低端企业退出成本或发展资本。资产转化就是对具有一定产品市场和技术含量,但在本市生产经营无竞争优势、经营结构不合理的企业,通过并购、品牌运作、设备转让、技术转移等方式,将有效资产转化为新的生产力。

各县(市、区)要制定鼓励低端企业退出政策。对企业在产业结构调整中符合条件的盘活存量土地行为,按规定给予一定的税费减免。各地在现有专项资金中给予一定扶持,支持企业调整搬迁、对存量土地进行二次开发。鼓励有条件的工业区开展土地回购试点,将工业用地指标平移后集中到工业区使用。鼓励低端企业通过技术改造和引进实施专利技术转化为优势企业。为低端企业转移提供市外产业基地。鼓励劳动密集型和附加值较低的传统商品出口企业生产基地,按市场规律进行梯度转移产业布局。

11.建立部门联合推进“三保”工程建设机制。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市级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加强配合,共同推进“三保”工程建设。市发展改革委负责协调 “三保”工程建设具体工作;市经贸委牵头负责资源节约工作,推进“亩产论英雄”制度,制定《嘉兴市企业社会责任导则》,推动企业社会责任体系建设;市科技局牵头负责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市环保局牵头负责环境保护工作;市劳动保障局牵头负责劳动者权益保护工作;市工商局牵头负责加快建设全市统一高效的企业信用平台;人民银行嘉兴市中心支行牵头负责推进“绿色信贷”制度。各县(市、区)政府、嘉兴港区管委会和嘉兴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具体负责推进本区域“三保”工程建设。

浙江省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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