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库

共收录 303233 条法规今日更新 50 条法规

您的当前位置: 找法网 > 法规库 > 正文

对外经济贸易部关于批转《关于出国举办经济贸易展览会归口协调审批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布部门:

发文字号:

效力级别:中央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1992-01-28

施行日期:1992-01-28

时效性:已失效

字号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对出国举办经济贸易展览会统一协调管理的通知》(国办发〔1991〕53号)的精神,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制定了《关于出国举办经济贸易展览会归口协调审批管理办法》。此办法业经我部批准,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凡以前颁布的有关出国举办经贸展览会的规定与本管理办法不一致的,一律按本管理办法执行。本办法解释权在对外经济贸易部,在执行过程中,有何问题,请及时报部。外经贸部

免责声明: 找法网法规库法规文件均转载自:政府网、政报、媒体等公开出版物,对本文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请核对正式出版物、原件和来源。全国客服热线:400-666-2035。

扫一扫关注,了解更多法律知识

遇事找法,从找法网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