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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外经局关于落实第九届中国东西部合作与投资贸易洽谈会签约合同项目意见的通知

发布部门:

发文字号:市政办发[2005]102号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2005-05-16

施行日期:2005-05-16

时效性:已失效

字号

市外经局报送的《关于对第九届中国东西部合作与投资贸易洽谈会西安分团签约合同项目进行跟踪落实的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各区、县,市级各有关部门要主动与签约客商加强联系,切实做好签约项目的落实和转化工作,促进这些项目早履行、早进资、早投产、早见效,为我市的经济社会发展做出贡献。

关于对第九届中国东西部合作与投资贸易洽谈会西安分团签约合同项目进行跟踪落实的意见
(西安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 2005年5月12日)

在第九届中国东西部合作与投资贸易洽谈会(以下简称西洽会)上,我市代表团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大力实施项目带动战略,精心组织项目推介和洽谈活动,共签订利用外商投资合同项目80个,总投资11.93亿美元,其中合同外资额7.77亿美元;引进国内资金合同项目118个,总投资188.72亿元,其中合同引进国内资金158.41亿元。

为了做好上述项目的跟踪落实工作,及时反映项目实施进展情况,解决存在问题和困难,促进这些项目早日履约进资,进一步加快全市外向型经济的发展,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建立重大项目领导联系制度。每个项目的主管区、县和部门为责任单位,确定一名分管领导担任联系人,负责牵头协调、解决项目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对存在的重大或特殊问题应及时向市外经局反映,由市外经局负责汇总后上报市政府研究解决。

二、建立项目实施进展情况月报制度。从今年5月份起,项目责任单位每月25日前要将项目实施情况报市外经局,由市外经局汇总后报市政府。同时,市招商引资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每月通报一次项目落实情况,并对各区、县和市级各有关部门的落实情况进行评比,提高项目落实率。

三、主动帮助利用外资项目进行验资,加快实际进资速度。按照“谁签的合同,谁负责帮助验资”的原则,各责任单位要主动帮助企业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扎扎实实地做好协助验资工作。

四、采取联合办公,提高审批时效。各区、县发改委、外经和工商部门要建立联合办公制度,根据需要定期集中办理项目备案或核准、合同章程报批、工商注册、规划定点等相关手续。对在西洽会上所签订的利用外资合同项目,要尽快到市“一厅式办公”大厅办理审批手续,实行“一门受理、单轨运行”,提高现场办结率,力促这些项目早日建成投产。

五、开展走访1000家内外资企业活动。市外经局根据我市产业布局和签约项目情况,筛选出1000家企业分解到各区、县和市级各有关部门,各单位由领导带队开展走访活动,帮助企业排忧解难,提高利用国内外资金的水平。

六、市、区县及各有关部门要定期召开投资企业座谈会。广泛听取企业对我市投资环境、政府的相关政策措施以及服务水平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改善提高行政服务能力和水平。

2005年5月16日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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