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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外经贸委关于举办WTO与国际贸易争端实务紧缺人才培训的通知

发布部门:

发文字号: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2006-04-06

施行日期:2006-04-06

时效性:已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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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根据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关于“建立健全妥善应对国际贸易争端的机制,善于运用国际通行规则发展和保护自己”的精神,为了在我市形成一支熟悉WTO规则和国际贸易争端应对实务的专业队伍,上海市外经贸委委托市紧缺人才办与市外经贸培训中心举办“WTO与国际贸易争端实务紧缺人才培训”。

一、培训时间:年内计划举办两期,2006年5月19日启动第一期。60课时(6天)为一期,安排在每周五、六,连续三周举行。

二、培训对象:本市有关的政府部门、行业组织、各类企业从事国际贸易争端解决事务的工作人员,同时欢迎社会关心国际贸易发展、有志于从事相关事务的法律、实务工作者报名参加。

三、培训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WTO概论与我国入世协定、出口反倾销应诉实务、补贴、反补贴规则与应对实务、产业损害与产业安全保护、保障措施、特保措施与纺织品贸易摩擦、技术性贸易壁垒与应对实务、动植物检验检疫与农产品贸易、知识产权国际贸易争端与应对实务、社会责任标准壁垒与应对实务、原产地规则及应用实务、海关估价与海关程序实务等。

四、培训方式:列入市紧缺人才培训总体计划,结业考核合格发给上海市“WTO与国际贸易争端实务”紧缺人才岗位资格证书。

五、承办单位:上海市外经贸培训中心。

具体招生办法、课程教学安排参见市外经贸培训中心招生简章。

上海市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
  二OO六年四月六日

附件:

上海外经贸培训中心招生简章

根据沪经贸公贸通知精神,受上海市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委托,经市紧缺人才办批准立项,在我市举办“WTO与国际贸易争端实务”紧缺人才培训。

一、培训目标:适应对外经济贸易发展需要的,熟悉WTO规则和国际贸易争端的基本形式、应对原理、基本方式和主要技能的涉外商务专业人才。

二、培训对象:政府经济部门、行业组织、企业从事相关工作的人员和社会各界相关人员。

三、培训内容:

序号 培训内容 主讲人

1 当前公平贸易工作形势与任务 商务部进出口公平贸易局 领导

2 中国入世的主要承诺及面临的法律问题 贺小勇 华东政法学院副教授 国家中高级领导干部学法讲师团成员

3 对外贸易法的框架和内容 朱兆敏 上海外国语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博导

4 出口反倾销应诉实务 陈治东 复旦大学 法学院 教授、博导

5 补贴和反补贴规则与应对实务 朱榄叶 华东政法学院 教授、WTO专家小组成员

6 产业损害与产业安全保护 宋和平 商务部产业损害调查局 副局长

7 保障措施和特保措施与纺织品贸易摩擦 田忠法 上海市外经贸委公平贸易(条法)处 处长

8 技术性贸易壁垒与应对实务 张国华 市标准化协会理事长、高级工程师

9 动植物检验检疫与农产品贸易 陈心尧 市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巡视员

10 知识产权国际贸易争端与应对实务 陈志兴 市知识产权局 局长 教授

11 社会责任标准壁垒与应对实务原产地规则 王志乐 商务部贸研院 跨国公司研究中心 主任吴国成 贸促会出证认证签证部长

12 海关估价及其应用实务 张锦华 市报关协会高级顾问、高级关务监督

四、培训时间:2006年5月19日第一期开学。

9:00-12:00;13:00-16:00,每周五、六上课,共三周。

五、培训费用:800元(含培训费、教材资料费、午餐费、证书费等)。

六、报名地点、时间:福州路89号上海市外经贸教育培训中心,8:30-18:30;

联系人:史顺安、丁辉君;联系电话:63297710、63295838*3404、63294725.

本培训项目列入上海市紧缺人才培训总体计划,经考试合格颁发上海市“WTO与国际贸易争端实务”紧缺人才岗位资格证书。

上海市对外经济贸易教育培训中心
  二○○六年五月七日

上海市外经贸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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