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了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废止《上海市外商投资企业清算条例》的议案,决定废止《上海市外商投资企业清算条例》。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上海市人大常委会
发布部门: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发文字号:第27号
效力级别:地方性法规
公布日期:2000-04-12
施行日期:2000-04-12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上海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了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废止《上海市外商投资企业清算条例》的议案,决定废止《上海市外商投资企业清算条例》。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上海市人大常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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