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库

共收录 303235 条法规今日更新 50 条法规

您的当前位置: 找法网 > 法规库 > 正文

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第三届苏北地区投资贸易洽谈会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部门:

发文字号:苏政办发〔2006〕71号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2006-08-08

施行日期:2006-08-08

时效性:已失效

字号

各市人民政府,省各有关委、办、厅、局,省各有关直属单位:

经省政府同意,现将《第三届苏北地区投资贸易洽谈会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方案要求,认真做好筹备工作。特别要注意广邀内外资企业参加,扩大招商引资范围,确保投资贸易洽谈会办出质量、办出成效。

二○○六年八月八日

第三届苏北地区投资贸易洽谈会工作方案

由省政府主办、苏北发展协调小组和连云港市政府承办的第三届苏北地区投资贸易洽谈会定于2006年11月1-2日在连云港市举行。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加快苏北振兴的战略部署和苏北发展协调小组第五次会议精神,全面展示苏北地区产业特色、投资环境和开发区建设成效,推动境内外产业和科技成果向苏北转移,加快苏北地区工业化进程,促进区域共同发展。

二、活动时间、地点

(一)时间

11月1-2日,共2天。

(二)地点

连云港国际展览中心(连云港市连云区海棠北路178号)。

三、活动内容

(一)开幕式

1.时间:11月1日上午9:00-9:30

2.地点:连云港国际展览中心

(二)签约仪式

1.时间:11月1日上午10:30-11:00

2.地点:连云港国际展览中心

(三)苏北开发区投资环境及招商项目说明会

1.时间:11月1日下午2:30-5:00

2.地点:连云港国际展览中心

3.内容:部分苏北省级以上开发区介绍投资环境及招商项目。

(四)晚宴

1.时间:11月1日晚上6:00-7:30

2.地点:神州宾馆

(五)科技合作项目推介会

1.时间:11月2日上午9:00-10:00

2.地点:连云港国际展览中心

3.内容:由省科技厅、省教育厅联合主持召开科技合作项目推介会。

(六)产业转移项目推介会

1.时间:11月2日上午10:30-11:30

2.地点:神州宾馆

3.内容:由省发展改革委主持,苏南各市、县(市、区)介绍产业转移项目。

(七)成果发布会

1.时间:11月2日下午2:30-3:00

2.地点:连云港国际展览中心

四、工作分工

主办单位:江苏省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苏北发展协调小组、连云港市人民政府

协办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经贸委、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外经贸厅、省国资委、人行南京分行、省工商联、省政府新闻办,以及南京等12个省辖市人民政府。

工作分工:

(一)苏北发展协调小组办公室负责整个活动组织协调工作。负责展会整体规划和中心展台设计、布展工作,负责组织开幕式、签约仪式、新闻发布会等活动。

(二)省发展改革委、省经贸委、省工商联分别邀请省外企业参会;协助各市及省有关部门和单位组织招商说明会、合作项目推介会和产业转移项目推介会等。

(三)省经贸委协助各市组织省内名品、精品及地方特色产品企业参展、参会。

(四)省国资委组织省属国有企业参展、参会。

(五)省教育厅组织省内高等院校参会,省科技厅组织省内科研院所及高新技术企业参会,并联合组织召开科技项目推介会。

(六)省外经贸厅组织外商投资企业和驻苏经贸机构参会,会同苏北各市政府协调组织国家级、省级开发区参展、参会。

(七)人行南京分行组织省级银行参会。

(八)省政府新闻办负责会议宣传工作的总体策划协调。

(九)连云港市政府负责洽谈会会务、安全及相关工作,协助展务工作。组成专门工作班子,与省苏北办共同完成各项筹备工作。做好客商参展、参会的准备工作;做好来宾接待工作;组织好本市企业和单位参展、参会。

(十)南京等12个分团组织好本市开发区和企业参展、参会。

五、组团方式

全省共组织19个分团参展、参会。

(一)省辖市分团(13个)

全省13个省辖市以市为单位各组织一个分团(苏南5市每个分团要确保50名以上企业家,苏中3市每个分团要确保30名以上企业家,苏北5市每个分团要确保100名以上企业家)。

苏南各市要结合本地区产业结构调整,着重组织产业转移任务重的生产企业、市场销售能力强的流通企业和投融资功能强的企业集团参加组团;苏北各市要组织本地开发区及企业参展参会,承接苏南地区产业转移。

(二)省属分团(6个)

省发展改革委、省经贸委、省工商联各邀请25、25、30家以上有意向到苏北投资的省外民营大中型企业组成省外企业分团。

省教育厅邀请20家以上高校组成高校分团。

省科技厅邀请30家以上科研院所及高科技企业组成科技分团。

省外经贸厅邀请60家以上外商投资企业和驻苏经贸机构组成外商分团。

省国资委邀请10家以上省属国有企业组成国企分团。

人行南京分行邀请10家以上省级银行组成银行分团。

六、布展要求

本届投资贸易洽谈会的展台及洽谈室布置实行整体规划、统一设计。

(一)展示形式

1.参展开发区以市为单位划分展区,独立布展,全面展示苏北地区投资环境、特色经济和开发区建设情况。

2.苏北地区名品、精品及地方特色产品按行业设立展区。

3.省属大型国有企业设立展区。

(二)展示内容

1.苏北各市、县(市、区)和开发区要从自身的比较优势出发,全面展示本地区投资环境、优势资源、支柱产业、重点企业、特色产品和招商项目,以及承接产业转移的基本意向和条件。

2.苏中地区着重推介向苏北地区投资的项目和与发达地区合作的招商项目。

3.省属分团突出展示向苏北实施产业转移和科技成果转化的项目、可向苏北提供的服务等。

(三)洽谈室

本届投资贸易洽谈会苏南地区不搞产品展示,只设洽谈室。洽谈室的布置要求做到:一是有向苏北实施产业转移的项目,以及在工业(包括农业深加工)、流通业和基础设施等方面的投资意向说明;二是有拟向苏北采购的产品、物资清单;三是有分团领导在整个洽谈会期间坐班负责安排现场洽谈。

布展具体要求由洽谈会筹备工作办公室另行下达。

七、参展参会费用

免收参展标准摊位费和参会展馆洽谈场地费。布展、洽谈室布置以及参展、参会人员食宿、交通等费用由各分团自理。

2006年7月

江苏省政府办公厅

免责声明: 找法网法规库法规文件均转载自:政府网、政报、媒体等公开出版物,对本文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请核对正式出版物、原件和来源。全国客服热线:400-666-2035。

扫一扫关注,了解更多法律知识

遇事找法,从找法网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