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财政局:
现将财政部财地字[1996]213号文《地方财政周转金会计制度》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的有关问题请与北京市财政资金管理分局联系。
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财政周转金会计制度(试行)》的通知
财地字[1996]213号
北京市财政局
发布部门:
发文字号:京财资[1996]1348号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1996-01-01
施行日期:1996-01-01
时效性:已失效
各区县财政局:
现将财政部财地字[1996]213号文《地方财政周转金会计制度》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的有关问题请与北京市财政资金管理分局联系。
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财政周转金会计制度(试行)》的通知
财地字[1996]213号
北京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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