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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计委关于1999年春运期间铁路客运实行浮动票价的通知

发布部门:

发文字号:

效力级别:中央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1999-01-26

施行日期:1999-01-26

时效性:现行有效

字号

铁道部:

为有利于铁路运输企业合理安排运力,促进旅客合理分流,经国务院批准,决定1999年春运期间对铁路客运实行浮动票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铁路客运执行春运浮动票价的范围:春节前从上海、南昌、广州、柳州、成都5个铁路局始发的部分旅客列车和春节后到达以上5个铁路局的部分旅客列车。

二、春运浮动票价执行的时间:春节前2月8日至14日和春节后2月21日至3月2日(春节期间,即2月15日??20日票价不上浮)。

三、春运浮动票价上浮幅度:硬座票价不超过10%,硬卧、软席票价不超过20%。

四、春运期间,现役军人、革命伤残军人、学生旅客票价不上浮。

五、春运期间,实行上浮票价的具体范围和标准,由你部根据上述4项规定和运输市场客流变化情况规定,并报我委备案后执行。

国家计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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