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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物价局、天津市财政局关于天津市瑞景中学新建学生公寓住宿费标准的复函

发布部门:天津市物价局

发文字号:津价费(2006)60号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2006-03-01

施行日期:2006-03-01

时效性:已失效

字号

市教委:

你委《关于天津市瑞景中学新建学生公寓住宿费标准的函》(津教委财[2006]1号)收悉。经研究,现将有关规定函复如下:

一、天津市瑞景中学新建学生公寓住宿费标准为: 3至4人间每生每学年1000元,5至6人间每生每学年800元,7至8人间每生每学年600元。

二、学校要严格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自觉接受物价、财政部门的监督检查。

三、接此文件后,请通知天津市瑞景中学到市物价局办理《收费许可证》手续,并使用市财政局统一监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证。收入全部纳入同级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四、上述规定自2006年3月1日起执行。

天津市物价局、天津市财政局 二OO六年三月一日

天津市物价局 天津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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