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和证券SB资本市场公司:
你公司总经理岛津正树先生1999年3月17日致我会的函收悉。
兹批准十朱逸明先生接替盐岛正先生担任你公司上海代表处首席代表。
顺致良好祝愿。
证监会
发布部门:证监会
发文字号:证监函[1999]53号
效力级别:中央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1999-04-19
施行日期:1999-04-19
时效性:已失效
大和证券SB资本市场公司:
你公司总经理岛津正树先生1999年3月17日致我会的函收悉。
兹批准十朱逸明先生接替盐岛正先生担任你公司上海代表处首席代表。
顺致良好祝愿。
证监会
扫一扫关注,了解更多法律知识
遇事找法,从找法网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