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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限期办理海南珠江建设(集团)公司股权转让变更登记手续的通知

发布部门:

发文字号:中证协字[2000]20号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2000-02-03

施行日期:2004-06-30

时效性:已被修订

字号

航空信托投资有限公司:

依据海南省文昌市人民法院(2000)文法执字第1号民事裁定书和海南省文昌市人民法院(2000)文法执字第1号协助执行通知书,请你公司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30日内,到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海南珠江建设(集团)公司在你公司的2000万元股权转让给中托华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变更登记手续。逾期不办理,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二000年二月三日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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