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库

共收录 303235 条法规今日更新 50 条法规

您的当前位置: 找法网 > 法规库 > 正文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汽车工业发展的意见

发布部门:山东省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鲁政发(2003)79号

效力级别:地方规章

公布日期:2003-09-15

施行日期:2003-09-15

时效性:现行有效

字号

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为深入贯彻省委八届五次全会和省委工作会议精神,加速推进现代制造业强省建设步伐,努力培育我省制造业新优势,现就加快我省汽车工业发展提出以下意见:

一、进一步增强加快汽车工业发展的紧迫感

汽车工业是现代工业的重要标志,是国民经济发展的主导产业。改革开放以来,我省汽车工业获得较快发展,整车生产能力、零部件加工能力和基础原材料综合配套能力显著提高。全省现有整车生产企业11家,2002年全省生产重型车8.3万辆、轻型车9.8万辆、改装车5万辆、农用车188万辆,21种零部件产量居全国首位,实现工业增加值100亿元,占全省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的2.8%.但从总体看,还存在缺乏统一规划、生产集中度低,企业研究开发能力弱、产品技术含量低,零部件标准不统一、整车配套能力差,开放程度低、龙头企业核心竞争力不强等问题,影响和制约了我省汽车工业的进一步发展。目前,全球范围的汽车工业调整重组步伐明显加快,中国已成为国际汽车产业投资的热点地区和新兴汽车消费市场,汽车工业正处于新的重大发展机遇期。为此,要进一步增强加快汽车工业发展的紧迫感,抓住时机,干事创业,尽快把汽车工业培植成为我省的支柱产业,并以此带动相关行业和区域经济发展。这是推进全省工业结构优化升级、坚持走新型工业化道路的迫切需要,是加快胶东半岛制造业基地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建设“大而强、富而美”社会主义新山东的重大举措。

二、指导思想、原则和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针,紧紧追踪世界汽车工业发展的新趋势,充分发挥现有企业的主体作用,以结构调整为主线,积极引进国际先进技术、工艺和装备,推进制度创新、管理创新、技术创新,大力发展重型车、轿车,改进提升轻型车,加快零部件及原材料基地建设,培植一批具有山东特色和较强竞争力的大企业、大集团,优化和延伸汽车产业链,使汽车工业成为山东经济的支柱产业。

(二)原则。

1.以市场为导向的原则。发挥市场机制在优化配置资源中的基础性作用,按市场需求确定发展重点,推进资源重组,优化资源配置。

2.经济国际化的原则。加快与国际大公司、大集团的合资合作,引进资金、技术和先进管理经验,走国际化经营的路子,提高竞争能力。3.技术进步的原则。跟踪世界汽车工业技术发展动向,调整产品结构,强化技术创新和技术改造,提高产品技术含量和附加值。

4.有所为有所不为的原则。突出重点企业、重点产品、重点原材料,集中力量,加大扶持力度,培植壮大优势,防止低水平重复建设。

5.配套协调发展的原则。立足汽车工业生产配套的全过程,从最终产品入手,推进汽车工业相关产业的发展,形成相关工业与汽车工业共同推进、协调发展的格局。

(三)目标。到2005年,整车年生产能力达到80万辆(重型车15万辆、轻型车50万辆、轿车15万辆),改装车8万辆,农用车220万辆;全行业完成工业增加值占全省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的比重提高到5.7%;中国重汽集团、上海通用东岳汽车有限公司、一汽解放青岛汽车厂发展成为具有较强竞争力的三大企业集团,成为国内重型车和轿车生产重要基地。到2010年,整车年生产能力达到170万辆(重型车25万辆、轻型车100万辆、轿车45万辆),改装车15万辆,农用车300万辆;全行业工业增加值占全省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的比重达到10%,成为支柱产业。

三、发展重点

以龙头骨干企业为载体,以先进汽车制造技术为支撑,积极参与世界汽车产业分工,尽快形成整车、零部件与原材料同步推进、整车与零部件协调配套、龙头企业与一般企业共同发展的现代汽车工业体系。(一)重型车。坚持高中档相结合,重点发展高档、高速重型载货车和豪华绿色环保公交、旅游客车。加快中国重汽集团的工艺装备升级,大力开发适合高速公路运输的重型车。推进中国重汽集团与瑞典沃尔沃公司合资项目的实施,建设沃尔沃亚洲生产供应基地。加快一汽解放青岛汽车厂技术中心和工业园建设,提高研究开发能力,扩大生产规模。加快与国内外大公司合资合作,开发生产高档大型客车。

(二)轿车。引进先进技术和车型,重点开发生产经济型轿车,逐步发展中高档轿车。以上海通用东岳汽车有限公司为载体,进一步扩大生产规模,改进性能,提高质量和档次,搞好配套,尽快发展成为轿车生产重要基地。推进青岛颐中汽车有限公司与一汽集团合作,开发新产品,形成规模化生产。

(三)轻型车。开发生产技术含量和性价比高的轻型载货车及适合城乡需求的轻、微型客货车。依托重点企业,整合轻型车生产要素资源,推进联合重组,尽快形成优势企业和名牌产品。扩大与韩国现代汽车公司的技术合作,加快发展高性能轻型客车。

(四)特种车。重点发展军工、集装箱运输、工程施工与维修、消防、城市服务、机场专用、油田专用、通信专用等特种车和专用车。加快特种车、专用车生产企业的联合重组,优化资源配置,提高生产集中度。加大技术开发力度,调整产品结构,提高高附加值产品比重。

(五)农用车。以改造提升传统产品为重点,调整品种结构,提高产品安全、环保、节能和技术性能。推进有条件的企业发挥现有产能、资本和营销网络优势,通过合资合作,向各类载货汽车和零部件生产领域转移,实现产品升级换代。

(六)零部件。加大产品开发力度,推行国际安全、环保、质量认证,实行国际标准化生产,提高产品技术性能和系统化、模块化配套能力。加快零部件产业升级,由单一零部件向总成转变,由单纯机械产品向机电仪一体化产品推进,由主要为社会维修服务向为整车配套发展,建设一批高水平、竞争力强的汽车零部件工业园区和“专、精、特、新”的零部件生产企业。

(七)汽车原材料。充分发挥我省基础原材料工业优势,围绕现代汽车生产需求,大力开发生产与汽车工业协作配套的钢材、铝材、电子元器件、橡胶、涂料、玻璃、塑料、内饰材料等产品,提高产品质量档次和市场竞争力,为全省乃至全国和世界汽车工业发展配套服务。

四、发展措施

(一)加强规划引导,优化产业布局。有关部门要认真研究汽车工业发展的规律和特点,根据国家产业政策导向,结合我省实际,对汽车工业进行整体规划,理清发展思路,突出发展重点,尽快使全省汽车工业形成布局合理、区域特色突出、配套协调、健康有序的产业发展格局。冶金、机械、电子、化工、纺织、建材、轻工等相关行业要围绕汽车工业,调整发展规划和重点,加快汽车原材料和配套产品的开发生产。各地要在全省规划的指导下,打破行业和地区分割,搞好区域发展规划,抓好重点企业建设。

(二)拓宽融资渠道,加大资金投入。实现我省汽车工业2010年发展目标,需要投资800亿元(其中整车350亿元、零部件250亿元、配套原材料200亿元)。资金筹措要坚持企业为主、政府扶持和市场化运作相结合的方式,多渠道筹集。各级财政和金融机构在安排技改、科技资金时,要重点向汽车工业倾斜。各地和有关部门要积极推进企业改制,吸纳包括民营资本在内的社会各类资本,壮大企业规模;安排重点汽车工业企业发行股票、债券,扩大直接融资;开展专题招商活动,吸引国外大公司、大集团与我省企业合资合作,提高利用外资规模和水平。

(三)搞好技术中心建设,培养高素质职工队伍。建立完善全省汽车工业技术创新体系。依托骨干企业,联合行业科技力量,建设具有国内领先水平的汽车技术开发基地。在整车和关键零部件企业普遍建立技术中心,提高自主开发创新能力,尽快达到国内领先水平,逐步达到国际水平。加大高层次人才培养力度,加强山东大学、山东理工大学、哈工大威海分校汽车专业学科建设,提高师资水平,扩大招生规模,使之成为国内一流的汽车专业人才培养教育基地。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引进国内外高层次汽车专业技术人才。建设2-3所为汽车工业服务的高级技工学校,提高办学规模和档次,适应汽车工业对高级技工的需求。加强对在职技术工人的培训,努力提高职工队伍整体素质。

(四)大力开拓市场,打造山东名牌。加强汽车工业营销体系建设,采取多种形式扩大销售市场。汽车生产和销售企业要加强与金融机构合作,推行灵活的汽车消费信贷。要培育汽车文化,大力实施名牌战略。学习借鉴国外先进的营销理念,在济南等重点城市建立集科研开发、展览销售、信息服务和体育娱乐于一体的现代汽车城。加强对外形象宣传,把重型车、轻型车和轿车打造成国内外知名品牌,成为山东汽车形象的代表。零部件企业要加强与世界名牌企业技术合作,进入大企业全球采购体系,推动零部件生产供应国际化。

(五)深化企业改革,推进联合重组。按照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的方式,大力推进企业联合重组,培育大型企业集团。深化汽车工业企业改革,推进企业投资主体多元化,建立市场化经营机制,增强企业自我发展的能力。成立山东省汽车工业国有资产经营公司,提高国有资产的带动力和控制力。依托重型车企业搞好客车和特种车资源整合,实现优势互补。加快对山东大宇发动机和零部件公司的重组,培育壮大轿车生产企业。推进农用车企业与轻型汽车企业联合重组,使农用车优势向轻型汽车转化。推动改装车企业的联合重组,提高生产集中度。

(六)加强组织领导,改善发展环境。省政府建立由分管副省长牵头,有关市分管副市长和省直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加快汽车工业发展协调会议制度,负责协调解决汽车工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具体日常指导和协调工作由省经贸委负责。省直有关部门要从各自职能出发,研究制定支持汽车工业发展和鼓励汽车消费的政策措施,加强协作配合。各地要把国家和省已出台的各项鼓励政策切实落到实处,在生产要素配置方面给予大力支持。要进一步营造务实高效、诚信法治的服务环境和市场环境,在全社会形成发展汽车工业的共识和合力,调动和发挥各方面积极因素,努力实现汽车工业发展目标,为建设“大而强、富而美”的社会主义新山东做出新的贡献。

山东省人民政府

二00三年九月十五日

山东省人民政府

免责声明: 找法网法规库法规文件均转载自:政府网、政报、媒体等公开出版物,对本文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请核对正式出版物、原件和来源。全国客服热线:400-666-2035。

扫一扫关注,了解更多法律知识

遇事找法,从找法网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