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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西宁市2006年手工藏毯加工项目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

发布部门:

发文字号:宁政(2006)44号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2006-03-13

施行日期:2006-03-13

时效性:现行有效

字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局、委、办:

《西宁市2006年手工藏毯加工项目建设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二○○六年三月十三日

西宁市2006年手工藏毯加工项目建设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在县(区)大力发展手工藏毯业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促进我市藏毯产业的快速发展,全力打造国际藏毯之都,加快农村剩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增加农民收入,根据“十一五”期间我市手工藏毯产业发展规划要求,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提出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根本目的出发,坚持“因地制宜、突出重点、注重效益、适度集中”的原则,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基层加工网点建设为重点,大力开展藏毯编织实用技能培训,扶持藏毯特色优势产业在农村的快速发展,增加农民收入,推动城乡协调发展。

二、建设任务

新建、扩建藏毯加工车间137处,新建机梁1370付,完成12560人新增就业人员技能培训。

三、2006年全市手工藏毯加工项目落实情况

1、2006年我市藏毯加工网点布局重点以三县和城北区、城南新区为主,目前已落实加工网点121个,其中新建加工网点62个,新建车间768间、15364平方米;改扩建加工网点59个、维修车间730间、15007平方米;配置机梁 1187付;落实项目负责人143人。剩余16个加工点和192付机梁,各区县要加大工作力度,抓紧落实。

2、加工网点建设和技术培训需投入资金2422.7万元

①加工车间建设需投入资金950.7万元,其中新建786.4万元,维修改建182.5万元。

②机梁配置需投入资金949.6万元。

3、培训各类人员共12560人

①手工编织工11560人。

②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培训500人。

③机织工及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500人。

4、主要建设地点及规模

①大通县计划建设织毯加工网点 48个,其中新建21个,配置机梁459付,其他费用96万元,共需投入资金770.6万元。共需培训藏毯编织工及技术和管理人员4109人。

②湟中县计划建设织毯加工网点39个,其中新建23个,配置机梁319付,其他费用78万元,共需投入资金697.95万元。共需培训藏毯编织工及技术和管理人员3683人。

③湟源县计划建设织毯加工网点20个,其中新建7个,配置机梁186付,其他费用40万元,共需投入资金317.55万元。共需培训藏毯编织工及技术和管理人员2820人。

④城北区计划建设织毯加工网点6个,其中新建3个,配置机梁160付,其他费用14万元,共需投入资金227万元。共需培训藏毯编织工及技术和管理人员716人。

⑤城南新区计划建设织毯加工网点8个,其中新建8个,配置机梁63付,其他费用16万元,共需投入资金126.3万元。共需培训藏毯编织工及技术和管理人员1232人。

⑥其余16个加工网点,计划在大通县建设8个,湟中县建设5个,湟源县建设3个。

5、效益预计

项目建成后,新增机梁1370付,新增编织工及辅助工10960人,按年生产10个月计算,预计年加工费收入可达3288万元,从业人员年平均收入可达3000元左右。可辐射96个村、22199个富余劳动力,其中女性富余劳动力11232个。

四、工作部署及时间安排

(一)本着“因地制宜、突出重点、注重效益、适度集中”的原则,加快编制车间建设。

1、根据省扶贫办在贫困地区发展藏毯加工有关文件的要求,以三县贫困村为重点,将选定的加工点尽快整理材料,抓紧上报,争取更多资金,用于藏毯编织车间建设和购置机梁。这项工作由市农牧局负责。申报工作3月15日前完成。3月15日~4月底请省扶贫办领导及藏羊公司负责人对选定地点进行实地考察确定。5月~6月完成土建工程和机梁安装,7月份开始生产。

2、按照省政府印发《青海省地毯产业发展纲要》,“将藏毯企业列入全省中小企业发展基金支持的重点”精神,可将大通县砂轮厂、钢窗厂、湟源县皮革厂等闲置资产进行重组,城北区吧浪、廿里铺、花园村加工网点改扩建项目进行申报,争取从省中小企业发展基金切出一块,用于我市藏毯产业的发展。这项工作由市经贸委和农牧局负责。3月~4月份完成项目申报工作,7月份完成项目土建和机梁安装,8月份开始生产。

3、市财政局积极与省财政厅协调。争取将城南新区8个加工点和城北区三个改扩点列入农业综合开发项目,争取国家和省上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资金支持。

4、除上述渠道筹集建设资金以外,不足部分加工网点建设,采取“你建车间、我给补助”或“你建厂房、我投机梁”的方式给予扶持。车间建设资金差额部分由各区县自筹解决,机梁购置资金差额部分由城南新区统一购置和投放。凡由政府投资的车间和机梁,其固定资产由区县国资部门负责资产管理。城南新区投资的计梁,由城南新区负责资产管理。

5、大力宣传、积极引导。动员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民营企业、社会闲散资金投入到藏毯加工车间建设上来,并要从政策上,信贷上给予扶持和帮助。

6、进一步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充分利用在城南新区建设“世界藏毯之都”的有力时机,把藏毯加工车间的建设列入招商引资范围,层层分解招商引资任务,落实工作目标,加快加工时间的建设步伐。

(二)高度重视培训工作,落实各项措施,确保藏毯加工人员培训任务的完成。

1、认真实施好“阳光工程”培训工作,今年省上下达“阳光工程”藏毯编织工培训任务2100名,市、县“阳光工程”协调办公室要根据省阳光办印发的实施方案,抓紧与藏羊公司衔接,认真落实各项培训措施。

2、根据省藏毯产业发展协调领导组第四次专题会议纪要,由市农牧局负责再积极争取3000名贫困地区编织工培训经费,与阳光工程一并实施。

3、市劳动就业部门积极筹措资金,安排10460名藏毯编织工培训经费。不足部分由市财政、区县财政分别按每人100元补足。

4、针对藏毯编织技术人员少,现场技术指导与加工网点快速发展不相适应的现状,应加大技术指导人员和车间管理人员的培训力度。今年在现有编织人员或回乡具有高中以上学历的青年中选定500名培训对象,到藏毯生产企业分期分批集中上岗培训,这项培训需培训经费60万元,由劳动就业部门负责落实资金。   5、具体培训主要采取上机方式进行,除城南新区负责承担500名机织工及技术和管理人员培训外,剩余编织工及500名技术和管理人员由市农牧局负责培训,区县做好配合工作。

五、主要措施

1、对全市现有手工藏毯加工网点运行情况进行调查,对运行好的加工点,要在巩固提高的基础上逐步扩大生产规模,如城北区花园台村,廿里铺村,吧浪村的加工点及三县部分加工点给予重点扶持,在现有基础上继续扩大规模。

2、在新加工网点建设上要注意对所在村庄和周边村庄劳动力资源的调查,要充分掌握村民对从事藏毯编织工作的思想状况,避免出现建点后“劳动力不足”的现象。

3、对已建成拟建加工网点,乡政府和村委会要加大协调支持力度,要求从业人员与加工网点鉴定劳动用工合同,制定约束和奖励机制,在此基础上对新上岗编织工在学徙期三个月内实行培训补贴,使新上岗人员在前三个月内的月收入达到300元以上,提高上岗人员积极性,稳定藏毯编织工队伍。

4、要建立“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的机制。对于经营不善,技术服务跟不上,上机率不足,人员不固定,形成资源浪费的车间要积极动员,采取技术承包,委托管理,产权出租等方式,实现优势互补。加强对运行不良车间的生产经营管理,整合资产,实现共同发展。

5、加大宣传,转变观念。针对当前部分群众,特别是近郊农民和城镇下岗失业人员,思想上对从事藏毯加工存在着“干活累、挣钱少”的想法,各级政府,龙头企业,加工点负责人要运用成功的典型事例和产业未来发展前景进行正确引导,帮助他们总结经验,转变观念,让使藏毯编织产业成为我市贫困乡村和城镇下岗失业人员增加家庭经济收入的重要渠道。

6、市劳动就业主管部门要抓紧制定统一的藏毯编织培训教材,制定教学大纲,规定培训内容和时间,并动员社会有资质的培训机构参与到培训工作中来。加强对培训机构的资质认证和培训对象的劳动技能鉴定。切实做到培训一个,合格一个,上岗一个。培训补助实行补助券管理。对市区县财政补助资金以培训券形式结算,培训券实行实名制,要有背书,由培训对象本人填写并妥善保管,等培训结束后,由培训承担单位向有关部门报送培训券,相关证明材料,学员登记表,培训总结和资金申请报告,有关部门经审核合格后送财政部门报帐。

7、各藏毯加工企业要加快后整理工厂建设,迅速提高生产能力,使前后道工序相匹配。同时要加大洗毛、前纺、染线、分拨、半成品回收、技术指导等生产管理力度,不能因供料不足、指导不力、验收结算不及时出现停工停产现象,挫伤编织工和基层加工网点负责人的积极性,影响藏毯产业的发展。

8、加强领导,落实目标责任制。藏毯产业是我市新型的特色优势产业,也是加快农村产业化进程的支柱产业,各地区各部门要把藏毯产业的发展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抓住机遇,统一规划,统一协调,统一管理。要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尽快制定工作思想和具体指导意见。要层层落实目标责任,制定强有力的工作措施,确保今年手工藏毯各项建设任务的顺利完成。

9、藏毯加工企业研究开发一种低道数适合家庭编制的新方法和新品种,让机梁入户,实现家家有机梁,户户能编织,这样就可以列入整村推进扶贫开发范围,还可整合社会各类扶持资金,推动藏毯加工产业的快速发展,也可为新农村建设提供新的产业支持。

附:

2006年全市藏毯从业人员培训及资金落实任务分解表

附:2006年全市藏毯从业人员培训及资金落实任务分解表单位:人

市、区 (县)

全年培训任务

农牧部门落实“阳光工程”培训资金

劳动就业部门落实培训资金

全 市

12560

2100

10460

大通县

4262

600

3662

湟中县

3643

600

3043

湟源县

4750

800

1950

城北区

695

100

595

城南区

1210

1210

说明:1、除由城南新区承担500名机织工及技术和管理人员培训外,其余人员由市农牧局和区(县)组织上机培训。

2、农牧部门在落实2100名“阳光工程”培训资金的基础上,要再向省扶贫办争取3000名的培训指标。

3、500名技术和管理人员的60万培训费由市劳动就业部门负责落实。

4、培训资金不足部分,由市、区(县)财政分别按每人190元补足。

青海省西宁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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