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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市港航管理局设立重庆市江津和巫山水上交通检查站的批复

发布部门:重庆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渝府(2005)111号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2005-05-24

施行日期:2005-05-24

时效性:现行有效

字号

市交委:

你委《关于转报市港航局设立重庆市江津和巫山水上交通检查站的请示》(渝交委文[2005]79号)收悉。为维护我市水路运输市场秩序,切实加强水路运输市场管理,强化水路运输市场的现场监督,确保水上交通安全,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由市港航管理局设立重庆市江津和巫山水上交通检查站。

二、水上交通检查站的主要职责是:监督检查水路运输船舶的经营行为、服务质量和有关证照;监督检查水路运输船舶有关安全与防污染标准和规章制度执行情况;检查水路运输船舶有关规费缴纳情况。

三、接此批复后,请你委责成市港航管理局立即着手检查站建设,并建立健全有关规章制度,尽快开展工作。

二○○五年五月二十四日

重庆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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