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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6年度深圳市交通综合治理工作任务分解表》的通知

发布部门:

发文字号:深府办〔2006〕29号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2006-03-02

施行日期:2006-03-02

时效性:已失效

字号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我市交通综合治理工作的整体部署,针对《2006年度深圳市交通综合治理工作白皮书》(以下简称《白皮书》)有关工作安排,市城市交通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了《2006年度深圳市交通综合治理工作任务分解表》(以下简称《任务分解表》),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为抓好今年交通综合治理工作的落实,提出以下具体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

交通是当前市民群众十分关心的热点问题,事关市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我市的投资环境。各区、各有关单位务必高度重视交通综合治理工作,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以超常规的工作力度,竭尽全力,好中求快地推进各项工作,确保我市交通状况有明显好转。

二、落实工作责任

各区、各有关单位要根据《白皮书》的部署,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落实《任务分解表》。通过定目标、定措施、定进度,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交通综合治理的各项工作能按时完成,各项措施能如期落实。

三、加强检查督办

市城市交通综合治理领导小组每季召开一次协调会,其办公室要建立日常检查和督办的工作制度,重点对《白皮书》部署的工作进行检查和督办,并以简报的形式将意见反馈给各责任单位。各责任单位应对存在的问题抓紧整改。无正当理由没有完成工作任务、工作目标的,要依照有关规定追究部门领导责任。

四、通过媒体报道监督,动员全社会全面参与

对于《任务分解表》中的各项内容,各责任单位要定期将工作进展情况及时上报,市城市交通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在新闻媒体上进行通报,让广大市民充分了解交通综合治理工作的内容和进展情况,动员全社会积极参与到我市交通综合治理工作中来。通过广泛宣传和发动,进一步提高市民的交通意识,营造全社会主动关心、自觉维护交通环境的良好风气。

请各区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结合《任务分解表》一并贯彻落实。

2006年3月2日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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