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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交通局关于印发杭州国家公路运输枢纽总体规划预审会审查意见的通知

发布部门:

发文字号:杭交发(2008)50号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2008-03-20

施行日期:2008-03-20

时效性:现行有效

字号

市运管局、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2008年3月13日,我局主持召开了《杭州国家公路运输枢纽总体规划》预审会,现将审查意见印发你们。请根据审查意见及与会代表、专家提出的意见,抓紧完成《规划》的补充、修改、完善工作,按规定程序报省交通厅和市政府组织审查。

《杭州国家公路运输枢纽总体规划》预审会审查意见

2008年3月13日,杭州市交通局主持召开了《杭州国家公路运输枢纽总体规划》(以下简称《规划》)预审会。参加会议的有省交通厅、省运管局,杭州市政府办公厅、市发改委、建委、规划局、国土局、环保局、市交通集团公司、市公路局、运管局,萧山区交通局、运管处,余杭区交通局、运管所等单位的领导、代表和特邀专家共36人(名单附后)。与会代表和专家听取了编制单位杭州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关于《规划》主要内容的介绍,以认真负责,科学求实的态度,对《规划》进行了审议。主要审查意见如下:

一、杭州是浙江省省会和全省经济、文化、科教中心,是长三角的重要中心城市和综合交通运输枢纽,是国家179个公路运输枢纽之一,也是原国家45个公路主枢纽城市之一。随着杭州市行政区划调整和经济强市、文化名城、著名风景旅游城市战略的实施,原《杭州公路主枢纽总体布局规划》已不能适应公路运输站场建设和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需要。为进一步提升公路运输服务能力和水平,加快构建布局合理,运转高效,智能环保,与其他运输方式和城市公共交通紧密衔接的公路运输网络,努力实现旅客运输的“零距离换乘”和货物运输的“无缝衔接”,对《杭州国家公路运输枢纽总体规划》进行修编是十分必要和及时的。

二、《规划》在深入调查、分析论证的基础上,内容比较全面,资料较为翔实,规划布局基本符合《杭州市城市总体规划》和交通部《公路运输枢纽总体规划编制办法》的要求。公路运输枢纽的功能定位比较恰当,规划原则和总体布局基本合理可行。

根据杭州市“一主三副六组团”城市总体规划布局和客、货运量的需求预测,原则同意我市国家公路运输枢纽布局规划方案为“一个中心,二个系统”。一个中心即杭州交通信息指挥中心,由客运和货运两个信息平台组成;客运系统由九个客运枢纽站组成,包括客运中心站、东站、南站、西站、北站,萧山客运总站、东站,临平汽车总站、余杭汽车北站;货运系统由14处货运枢纽组成(即三园区、十中心、七中转,其中6处物流园区(中心)兼有集装箱中转功能)。

三、规划期限和范围:规划年限为14年(2007~2020年),基年为2006年,特征年为2010年、2015年、2020年。规划范围为杭州市区行政区划。

四、《杭州国家公路运输枢纽总体规划》是城市总体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要纳入杭州市城市总体规划,并进一步与土地利用规划、综合交通规划相衔接。站场建设用地要界定具体坐标,并请城市规划部门严格控制规划用地。

五、规划实施的建设安排要根据实际需要与资金筹措的可能性作进一步调整。要按照“统一规划,保证重点,分期实施,逐步完善”和“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多渠道筹资,多元化建设,多种形式经营”等原则,适时建设公路运输枢纽的各项设施。

六、《规划》对环境影响的评价基本符合实际,环境保护措施基本可行。项目实施主体单位要按照“生态立市”的要求,根据基本建设审批程序,进一步细化环保措施。

七、问题与建议

1、在指导思想中补充“以人为本”的规划建设理念。公路运输枢纽为人民群众服务,为经济社会服务,是城市、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

2、补充、深化客货运量预测分析,提高可信度。

3、客、货运输站场的选址布局要进一步与市规划部门衔接。

4、进一步规范规划文本,修改完善文字、数字和图表。

会议要求《规划》编制单位根据会议审查意见及与会代表、专家提出的意见、建议,抓紧《规划》的补充、修改、完善工作,尽快完成《杭州国家公路运输枢纽总体规划(送审本)》按规定程序报省交通厅和市政府组织审查。

浙江省杭州市交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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