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自治县、区(市)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2007年,经过各级、各部门和各煤矿企业的共同努力,煤矿瓦斯抽采系统不断完善,抽采量大幅增加,仁怀、桐梓、绥阳、汇川等县、区(市)杜绝了瓦斯事故的发生,仁怀市蒲竹井煤矿瓦斯发电项目取得成功,全市煤矿瓦斯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下降43%和12.5%,煤矿瓦斯防治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今年以来煤与瓦斯突出和瓦斯燃烧事故时有发生,煤矿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特别是随着全市煤矿开采深度增加,高瓦斯矿井和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增多,煤矿瓦斯防治工作任务更加艰巨。为切实做好2008煤矿瓦斯防治工作,坚决遏制瓦斯事故的发生,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坚持以人为本、依靠科技、综合治理,坚持“先抽后采、以风定产、监测监控”十二字方针和“防治利用并举的原则”,以防范较大及以上瓦斯事故为重点,深入排查治理瓦斯隐患,强化煤矿企业基础管理,推进煤与瓦斯突出防治,加强煤矿瓦斯抽采利用,提升煤矿瓦斯防治工作,促进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工作目标:杜绝煤矿重大及以上事故,全市煤矿瓦斯事故次数和死亡人数控制在6起12人以内,煤矿瓦斯抽采量1200万立方米,利用量300万立方米。
三、工作措施
(一)认真贯彻落实煤矿瓦斯防治法规和政策。
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煤层气抽采利用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6]47号)、《煤矿瓦斯抽采基本指标》和《国家安监总局、国家煤监局关于加强煤矿瓦斯先抽后采工作的指导意见》等法规、政策,督促和指导全市煤矿企业制定2008?2010年煤矿瓦斯治理和抽采利用规划,明确目标任务和安全保障措施,全面加强先抽后采工作,努力提高瓦斯抽采率。认真落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贯彻落实国家对煤层气(煤矿瓦斯)和煤矸石综合利用项目有关扶持政策的意见的通知》(黔府办发[2007]118号)要求,加强服务,推进瓦斯抽采利用政策落实到位。
(二)加强煤矿基础管理工作。
严格按照国家安监总局等七部委《关于加强小煤矿安全基础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煤调字[2007]95号)、《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黔府发[2007]32号)及省煤炭局、发展改革委等八部门《关于加强我省小煤矿安全基础管理的实施意见》(黔煤办字[2007]263号)要求,督促煤矿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配齐安全管理人员、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和人员培训、保障安全投入、完善“一通三防”技术管理和安全设施、强化现场管理等安全主体责任,全面加强煤矿瓦斯防治基础管理工作。
(三)抓好煤矿瓦斯治理和抽采利用工作。
1. 全面推进瓦斯抽采工作。进一步完善2007年全市59对煤矿瓦斯抽放系统专项技改项目建设工作,发挥煤矿瓦斯抽采系统作用。继续加大煤矿瓦斯抽采系统建设改造项目扶持力度,全市高瓦斯和煤与瓦斯突出矿井2008年底前全部建立完善瓦斯抽采系统,并在习水县、桐梓县、遵义县、仁怀市各建立一个地面瓦斯抽采系统示范工程,促进全市瓦斯抽采达到《煤矿瓦斯抽采基本指标》要求。
2. 积极推进煤矿瓦斯发电项目。充分发挥仁怀市蒲竹井煤矿瓦斯治理和瓦斯发电工作示范带动作用,力争今年在习水县、桐梓县、遵义县、仁怀市各建立一个瓦斯发电示范工程,积极推动全市煤矿瓦斯治理上台阶和瓦斯抽采利用工作。继续协调指导仁怀市蒲竹井煤矿解决瓦斯发电富裕电量上网问题。加强煤矿安全专项技改资金管理和使用,重点用于煤矿瓦斯抽采与发电项目,保证全市瓦斯抽采和利用目标的实现,各县、区(市)也要安排相应配套资金,引导煤矿企业开展瓦斯抽采发电工作。
3. 认真落实瓦斯利用扶持政策。按照国办发[2006]47号和黔府办发[2007]118号要求,建立完善煤矿瓦斯抽采利用工作责任制,将煤矿瓦斯抽采利用工作逐一分解细化到有关单位和部门,确保煤矿瓦斯抽采利政策落实到位。加强瓦斯发电项目建设技术指导,推动“以用促抽采、以抽采保安全”,减少资源浪费和大气污染,提高经济效益,促进煤矿安全工作。
(四)进一步完善通风安全设施。
1. 加强通风系统改造完善工作。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要求,改造和完善通风系统,确保通风系统安全、合理、稳定、可靠,并按要求实现专用回风井,杜绝微风或无风作业、瓦斯超限作业、采掘大串联通风行为的发生。
2. 加强煤矿瓦斯监测监控工作。所有生产矿井和已揭煤的建设矿井,必须安装和完善煤矿瓦斯监测监控系统,确保系统运行正常和实现市、县、矿三级联网监控。在确保揭煤建设矿井安装使用监测监控系统和巩固完善三级联网监控的基础上,积极支持中介机构建立4-6个瓦斯监测监控技术区域服务中心,为全市煤矿瓦斯监测监控提供技术支持。
3. 加快矿井“双回路”建设。加快实施煤矿“双回路”供电系统建设规划,按期实现煤矿“双回路”供电,确保矿井供电系统正常。积极推行煤矿局部通风“双风机双电源”工作,减少煤矿无计划排放次数。指导扶持煤矿企业建立瓦斯发电站群网建设,解决煤矿双回路供电系统建设电源点不足和输送距离较远等问题。
(五)加强煤矿防突基础管理工作。
1. 全面落实防突措施。督促煤矿企业完善防突设计,严格执行《防治煤矿瓦斯突出细则》,认真落实“四位一体”的综合防突措施。2008年要重点落实习水县温水片区、仁怀市五马片区、遵义县枫马泮片区、桐梓县松坎分局片区等煤与瓦斯灾害严重区域矿井的煤与瓦斯突出防治措施,加大煤矿安全技改资金投入,加快防突专项技术改造步伐,确保防突设施和措施落实到位。支持煤与瓦斯突出灾害严重地区建立煤矿防突技术服务中心,为矿井防突工作提供科技服务。
2. 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经鉴定为煤与瓦斯突出的矿井,在完善防突设施和落实防突措施的基础上,要编制完善煤与瓦斯突出事故专项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应急宣传培训和救援演练,建立辅助救护队,按规定配备至少9人取得救护资格的救护队员和处置煤与瓦斯突出事故的救护器材。
3. 加强防突培训工作。做好对煤矿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煤矿工人防突技术知识的培训工作,提高煤矿从业人员的防突知识和技能。2008年计划培训和送出培训企业负责人80人、安全管理人员160人、特种作业人员1000人、防突人员300人、辅助救护队员100人。
二??八年四月十八日
遵义市2008年煤矿瓦斯防治工作目标分解表
县、区(市) 瓦斯事故控制目标 瓦斯抽采利用指标 瓦斯防治利用示范工程项目 次数 死亡人数 抽采量万m3 利用量万m3 瓦斯发电 引导资金 瓦斯抽采 引导资金 矿井防突 习水县 1 2 300 80 1(2×500kw) 50万 1 20万元 1 桐梓县 2 4 300 80 1(2×500kw) 50万 1 20万元 1 遵义县 2 4 280 70 1(2×500kw) 50万 1 20万元 1 仁怀市 1 2 280 70 1(2×500kw) 50万 1 20万元 1 汇川区 0 10 1 20万元 绥阳县 0 10 道真县 0 10 1 赤水市 0 10 正安县 0 务川县 0 凤冈县 0 余庆县 0 湄潭县 0
注:1、瓦斯发电项目包括矿井瓦斯抽放和矿井防突项目,矿井防突项目包括瓦斯抽放项目。
2、项目引导资金在省拔煤矿安全专项技改资金(价调基金)中解决
贵州省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