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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计委关于印发《全国国土工作座谈会会议纪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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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

效力级别:中央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1990-11-13

施行日期:1990-11-13

时效性: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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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将《全国国土工作座谈会会议纪要》印发你们,请参照执行。

附:

全国国土工作座谈会会议纪要

1990年10月6日至11日,国家计委在河北省保定市召开了全国国土工作座谈会。会议的中心议题是:总结、交流九年来开展国土工作的经验,研究在治理整顿和深化改革中如何进一步搞好国土工作,促进国民经济长期持续、稳定、协调地发展。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计委(计经委)、国土局(厅)以及有关科研单位的负责同志和代表近百人出席了会议。国家计委副主任桂世镛、原副主任吕克白在会上讲了话。中共河北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叶连松到会并致词。国家计委国土司司长方磊向代表们作了工作汇报和今后进一步开展国土工作的设想。与会同志认真研究了国土工作面临的形势和今后的任务,对有关问题进行了热烈的讨论。现将会议议定的有关事项纪要如下:

一、关于我国国土开发整治的基本任务

与会同志一致认为,我国国土开发整治的基本任务是要协调好经济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的关系,促进国民经济长期持续、稳定、协调地发展。

我国面临的人口、资源和环境的问题是十分严峻的,必须重视并认真解决好这个问题。国家计委拟定的“八五”计划和十年规划的基本思路,已把解决好人口、资源、环境的问题作为九十年代要认真解决的重大课题之一。因此,国土工作很重要,各级经济、计划部门必须予以高度重视。

人口、资源、环境问题是互相关联、交织在一起的,与生产力的地域布局密切相关。要协调好人口、资源、环境的关系,必须重视地域的规划。通过地域性的规划,围绕地区产业结构和产业布局,作出远近结合的安排,以达到生产各要素协调发展。

上述任务牵涉面较广,需要各地区、各部门的密切配合协作,才能真正按照中央的要求搞好。国土部门主要是抓组织、协调、规划、计划、立法和监督。这几年的工作实践证明,这些工作是很有必要的,也是很有成效的。

二、关于开展国土工作的几点经验

几年来的实践证明,搞好国土工作对于实现本世纪末和下世纪中叶的战略目标,加强对资源开发的宏观指导,合理布局生产力,改善地区经济结构,综合治理环境,提高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环境效益,都具有重要作用。合理的地区经济结构和地域分工,是发展生产力的强大杠杆。应该说,国土工作已成为整个经济工作不可缺少的有机组成部分,成为国民经济宏观调控的一个重要手段。

相对来说,国土工作是一项新的工作。几年来的实践表明,有以下几点经验应该予以肯定和坚持:国土工作要和经济建设密切结合,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国土工作要以国土规划为中心,带动各项国土工作的开展,积极发挥国土规划的宏观指导作用;建立资源利用和环境整治计划,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重要内容,也是国土规划实施的重要手段;加强国土法制建设,使国土开发整治活动逐步做到有法可依;搞好国土资源的调查、分析和评价,正确认识国情、地情,是搞好国土工作的基础;依靠行业主管部门和充分发挥科学、学术单位的作用,是搞好国土工作的保障;各级领导的重视和支持,是搞好国土工作的关键;搞好国土工作要有坚韧不拔、锲而不舍,勇于开拓的精神。

三、关于国土规划在计划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

从总体上看,国土规划在计划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已经基本确定了。国务院国发(1985)44号文件指出:“搞好国土开发整治是我国进行社会主义四化建设的重要基础工作。国土规划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合理开发利用资源,提高宏观经济效益,保持生态平衡等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也是加强长期计划的一项重要内容。”国家计委计国土(1989)198号文明确:“国土规划是一个国家或地区高层次的综合性规划,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土规划的法定地位、作用以及与其他计划的关系和衔接,应该在起草《计划法》时进一步加以研究和明确。

各地的经验表明,国土规划是我国经济发展与经济、计划体制改革的产物,使经济计划在资源开发、生产力布局、环境整治等方面得到加强。通过编制国土规划,对国情、地情有了全面的了解,摸清了资源家底。通过评价国土资源,分析当地各类资源对经济发展的保障程度,充分发挥地区比较优势,避免一些“无米之炊”的建设项目,促进了生产力的合理布局和地域的合理化分工。不少省区市在拟定十年规划设想和“八五”计划时,采纳和吸收了国土规划在资源综合开发、主导产业选择、地区发展方向和重点、生产力布局构想、环境综合整治方案等方面的思路和项目。国土规划与土地、江河流域、环境保护规划以及城市总体规划等的相互关系也已在有关法律和文件中逐渐得到确认。所有这些情况都说明,国土规划的地位和作用正在工作实践中逐步明确,与其他计划工作、规划工作的相互关系和衔接也在逐步理顺。国土规划中提出开发、建设项目,要经过国民经济计划综合平衡后,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另行报批。为了进一步搞好国土规划工作,使国土规划更好地在国民经济中发挥应有的作用,应该统一各方面的认识,并使之法律化和程序化。

四、关于国土规划的层次问题

根据国务院的要求,目前正在编制全国和省级国土规划。各地在编制省级国土规划的同时,探索并编制了一些地区级、县级国土规划。国家计委还组织了跨省经济区国土规划的编制工作。

大家指出,我国地域辽阔,各地差异很大,如何把全国的统一经济体系和统一市场同各地区经济的特殊性更好地结合起来,既保证全国经济协调发展,又体现地方利益的问题,过去一直没有完全解决好。在国土规划方面,也应避免出现同样的问题。为了使全国国土规划与省区市国土规划更好地相互衔接,根据各地经济发展的需要,编制经济区(几个相邻的省区、一个流域、某种矿产资源的集中开发带如能源基地等等)国土规划是重要的,应该加强这方面的工作。

市(地)、县是我国的基层行政地域单元,也是国家或省级开发建设和整治项目的落脚点,国家建设项目及有关水、土地、环境等配套问题也需要在市(地)、县予以落实和统筹安排,因此,各省、市、自治区要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有计划、有步骤的编制市(地)、县级国土规划。

五、关于加强资源开发利用的计划管理问题

立足于开发利用本国资源是我国经济建设的一项重要方针。但是我国资源相对不足,供求矛盾很大,资源问题已成为制约国民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的重要因素之一。因此,摸清资源“家底”,开源节流,运用计划的手段,建立和完善土地、水、重要矿产等自然资源利用计划管理制度,保证总量的供需平衡,就显得十分重要和迫切。

对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实行计划管理是一项新工作,而且许多资源在数量和质量方面又是动态的,必须及时跟踪,经常分析、评价,才能做到心中有数。目前,要对已经建立的土地利用计划进一步完善,逐步做到按项目分级管理;水资源利用计划要抓紧试点,适时推广;对矿产资源也要积极探索有计划的综合开发利用的新途径。

六、关于环境保护问题

环境保护问题实际上也是资源合理利用和永续利用的问题。在长期的经济建设中,由于忽视环境的保护和治理,已经造成了森林破坏,草场退化,土地沙漠化、盐碱化,水土流失,“三废”污染加剧,酸雨范围扩大,自然灾害频繁等严重后果。日益严重的环境问题已经成为制约经济发展的又一个重要因素,我们面临发展经济与保护环境的双重任务。随着《环境保护法》的实施,把环境保护计划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管理也已势在必行。目前,有些省市已经编制了环保计划,并已纳入五年计划和年度计划,参与了计划的综合平衡。与会代表肯定了这一做法,并提出要在抓紧完善指标体系和编制方法以后予以推广。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计划的工作也应着手研究。

七、关于深入开展重大项目的超前期研究问题

对重大项目进行超前期研究,是深化和实施国土规划的重要环节。国土规划中提出的重大项目,特别是一些建设周期长的基础工业、基础设施项目和影响地区主导产业及其结构变化的项目,应该从地域综合开发和生态经济的角度,有计划地及时做好超前期的论证工作,为各级政府提供可选的项目储备。一些省经过对这类项目的论证后,加强了地区综合开发的观念,明确了发挥地区优势的方向,并为制订十年规划设想和“八五”计划,提供了建设项目布局的思路和重大项目方案。有些省区还作出了凡投入工程咨询论证的项目,必须是经过国土规划提出的项目的规定。这些做法,为国土规划的深化和实施创造了一定的条件,也为计划提供了依据和基础。

八、关于建立国土开发整治基金问题

随着有计划商品经济的发展,经济成分的多元化,地方和企业决策权的扩大,国土规划作为国家对各种投资行为重要的间接调控手段,越来越被各方面所重视,但是要使国土规划在这方面能够真正起到作用,必须建立国土开发整治基金加以诱导。这已被各国经验所证明。在我国,凡建立这项基金的省区,也都取得了较好效果。当然,国土开发整治基金的形成和用途可以是多种的,各地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九、关于今后三五年国土工作的重点

经过讨论,会议提出今后三、五年内要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继续抓好国土规划的编制工作。尚未完成第一次国土规划编制任务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要在1991年内完成。

(二)继续抓好国土规划的深化和实施。主要是要抓好规划实施的管理、重大问题的研究、重大工程的超前期研究、重点开发区和专项规划、收集规划实施的信息反馈等,促进规划的实施,并为修订规划做好准备。

(三)组织编制2050年发展规划。该项任务是小平同志提出的,我们要坚决贯彻落实。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都要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研究并提出到2050年需要考虑的国土开发整治的重大问题和重大项目。

(四)逐步建立国土计划管理体制。要在抓紧完善土地利用计划的基础上,研究编制水、矿产等自然资源利用计划,环境保护计划,国土综合开发整治项目计划。

(五)加强国土开发整治政策研究,完善国土法制建设,充分发挥政策和立法在国土开发整治中的作用。

(六)继续组织推动国土综合调查,逐步实现国土资源信息的科学管理,抓好国土资源信息系统的建设。

(七)继续抓好小地域综合开发整治的试点,探索国土开发与整治相结合的优化模式。

(八)要进一步为开展国土工作创造条件。各级计委要加强领导,充实国土机构的人员,保证稳定的国土工作经费,采取各种有效方式培训干部,提高国土工作水平。

会议一致认为:九年来,在各方面的共同努力下,国土工作取得了很大成绩,已经有了一个良好的开端。但是今后的任务还十分繁重,应继续发扬成绩,克服困难,总结经验,奋发前进,为开创国土工作的新局面,为促进国民经济长期持续、稳定、协调发展而努力奋斗。

国家计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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