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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长春市国企引资重组行动方案》的通知

发布部门:

发文字号:长府办发[2004]5号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2004-01-29

施行日期:2004-01-29

时效性:已失效

字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

现将市经贸委制定的《长春市国企引资重组行动方案》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四年一月二十九日

长春市国企引资重组行动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国有企业改革攻坚工作的决定,充分利用国家实施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的战略机遇和优惠政策,切实做好引进外资、民间资本,使境内外战略投资者共同参与我市国有企业改革和结构调整工作,引进增量,现制定长春市国企引资重组行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紧紧抓住国家支持东北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和振兴的有利时机,配合我市国企改革攻坚工作,把我市现有的市属国有企业的资源整体规划、分类包装,大规模推向国际、国内资本市场。通过吸引国际、国内资本,引资重组我市国有企业,彻底解决我市国企改革中的体制、机制、资金和重组后的发展问题,促进我市工业结构调整,加快国有资本从一般竞争性领域中有序退出,推进投资主体多元化,实现我市工业结构优化升级和经济振兴。

二、引资重组形式和内容

一是股权引资重组。即国有企业的国有股权所有者将全部或部分国有股权转让给投资方。

二是产权引资重组。即国有企业的国有产权所有者将全部或部吩产权转让给投资方。

三是资产引资重组。即国有企业将企业的全部或部分有效资产出售给投资方,投资方以所购买的资产独自或与出售资产的企业共同设立新企业。

四是增资扩股重组。即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通过吸收外国投资或民营企业投资,扩大企业股本规模。

三、引资重组对象

(一)民营企业。

(二)国内外有行业优势的重点骨干企业

(三)国际跨国公司。

(四)国内外战略投资者。

四、行动计划

(一)信息发布阶段(2003年10月-12月)

在对我市国有企业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形成招商资料和商业计划书,通过新闻媒体和网络平台对外发布招商信息和参与引资重组的国有企业情况。

(二)组团推介阶段(2003年11月-2004年4月)

1.赴沿海发达地区推介

第一阶段在宁波、温州,第二阶段在杭州、南京、无锡、上海,第主阶段在广州、深圳、福州、厦门等地召开长春市国企引资重组说明会,吸引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的民间资本参与引资重组。

2.赴港澳、新加坡推介

在香港和新加坡举办长春市国企引资重组说明会,利用港澳、新加坡的地缘优势和招商平台,进一步吸引国内外资本参与国企改革。

3.赴日本、韩国、德国等国家推介

组织我市国企中的汽车及零部件、食品、光电子信息、生物医药等主导产业中的优势企业,利用日本、韩国的展会平台和日本丰田公司、德国大众公司的配套体系,进一步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寻找国外投资者参与引资重组。

(三)组织实施阶段(2004年1月-12月)

1.联系洽谈

在全市组织招商、推介引资伙伴活动的基础上,企业资产所有者代表、国资办、工业、商业、建设等国有资产经营公司,负责组织企业具体联系洽谈。

2.落实方案

按照双方谈定的重组方案,认真组织实施。在实施过程中,市工商、税务、劳动、社保等部门要按照企业转制重组的要求和招商引资的优惠政策,特事特办,优先办理。

五、保证措施

(一)提高认识,增强紧迫感

实施国有企业引资重组行动,是我市国企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实现市委、市政府提出我市国企改革目标的一条有效途径,是推进我市国企改革进程、加快国有经济战略性调整的一项重要举措。各级领导要进一步解放思想,摆脱原有思维框架的束缚,紧紧抓住国家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的有利契机,承接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及国际间的产业转移,要把国企引资重组工作摆到重要日程上来,要从大局出发,真抓实干,力求在一段时间内取得实效。

(二)加强领导、建立完善的组织体系

各县(市)区政府、市国资办、市工业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市商业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建设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市粮食集团、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各国企主管部门要有专人负责,明确分工,落实责任,确保此项工作上下联动,步调一致。各单位的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名单要按要求,于2月10日前报市经贸委行业规划管理处(市政府254房间)。

(三)明确职责,抓好落实

国有企业引资重组工作由市经贸委牵头,市国资办、外事办、民营办、外经贸局、财政局、工业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商业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建设国有资产经营公司等部门和市工商联配合。

经贸等部门要组织企业做好招商、接待、协调、调度等工作。市国资办、工业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商业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建设国有资产经营公司要组织企业做好接触、洽谈,拟定引资方案、组织实施等工作。各行业管理办公室负责协助企业整理招商材料、制定引资重组方案。市外办、民营办和市工商联要利用各自的网络优势,协助做好吸引外资、民资参与引资重组工作,财政部门要安排好此项工作的资金保障。为进一步做好引资重组工作,在经贸委行业规划处设置专线传真电话0431-8966350,专用于外地企业和我市国有企业的联络与引资洽谈工作。

各县(市)区政府、市国资办、市工业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市商业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市建设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市粮食集团、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各国企主管部门要按照市里的统一部署,认真做好各项工作。一是要做好企业的调查摸底工作,在充分掌握企业情况的基础上,组织好企业重组资料和方案的审核、整理,力求资料翔实、数据准确。二是要充分利用各种资源,主动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战略,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向外推介企业。三是要发挥出资人的作用,帮助企业做好重组的预案、调动企业经营者的积极性,在保证稳定的前提下,实现多种形式的引资重组。四是要建立信息跟踪反馈制度,各部门要认真填写《国企引资重组联系反馈登记表》,要及时跟踪项目进展情况,并及时向办公室反馈情况,建立多层次的沟通机制。

(四)切实改善投资软环境

各部门要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软环境建设的有关规定,进一步树立责任意识和机遇意识,以开明的思想、开放的思维、开拓的精神,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为投资方提供便捷、周到的服务。对有意愿来长重组国企的外地投资者,要积极为他们提供好各种便利条件,认真组织好对接企业的洽谈,做好企业领导者和职工们的思想工作。对相互推逶扯皮、玩忽职守,影响国企引资重组工作的,要按照我市软环境建设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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