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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州国土资源局制定的全州进一步治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部门:

发文字号:延州政办发[2003]4号

效力级别:中央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2003-03-13

施行日期:2003-03-13

时效性:已失效

字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人民政府有关委局室:

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州国土资源局制定的《全州进一步治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工作方案》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三年三月十三日

全州进一步治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工作方案
州国土资源局
(二○○三年二月二十六日)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的指示和全国进一步治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我州将从2003年2月至7月,集中开展以强化土地法制观念、加强制度建设、促进土地市场规范管理、查处严重扰乱土地市场秩序行为为重点的治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工作。为确保治理整顿工作的顺利开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系统学习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管理、规范土地市场的重要指示及土地管理法规、政策和相关制度,集中开展依法行政教育,切实提高队伍素质,增强法制观念;制订有效措施,加强制度建设,纠正管理松弛、执法不力等现象;清理违规设立的各类园区,查处各种名目的非法占用、转让土地行为,进一步规范土地市场秩序,促进我州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基本原则:自查为主、突出重点、重在整改、区别对待。

(一)自查为主。此次治理整顿工作由州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以州、县(市)两级的自查自纠为主。州国土资源局将加强对县(市)治理整顿工作的督察和指导,各县(市)人民政府及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认真做好本地、本部门的治理整顿工作。

(二)突出重点。此次治理整顿工作,一要依法行政教育,其重点是领导机关和管理机关;二要开展自查自纠活动,其重点是制度不落实、管理不到位等问题;三要查处非法占地、非法入市行为,重点是查处违规设立园区、擅自协议圈占集体土地和擅自利用集体土地、划拨土地进行经营性房地产开发行为。

(三)重在整改。通过治理整顿,针对存在的问题,制订整改措施,进一步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及公开透明的办事程序和集体决策制度,加强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宣传,增强依法行政意识。

(四)区别对待。对治理整顿中发现的问题必须主动纠正,对不主动自查自纠,通过上级抽查或群众举报发现的问题,依法从严处理。同时,要实事求是地分析原因,处理上要分清情况,区别对待。属于新《土地管理法》实施前发生的历史遗留问题,要本着尊重历史的原则,抓紧处理;属于工作中的问题,凡是进行自查自纠的,以后不再作为问题提出;属于违法的问题,只要是主动自查自纠的,可以依法从轻处理;对仍然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甚至执法犯法,为不法分子大开方便之门的,要依法严肃处理并追究领导责任;触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二、整顿范围和主要内容

治理整顿的范围:新《土地管理法》实施以来,土地管理和土地交易、使用情况。凡未经处理和尚未终止的非法占地、非法入市行为,不以上述时间为限,均纳入治理整顿范围。

治理整顿的主要内容:

(一)各类园区用地。主要是违反《土地管理法》,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规划设立各种名目的园区(城、村)及园区用地存在的非法占地、越权批地、违法供地等问题。

(二)非法圈占集体土地。主要是针对单位和个人擅自与乡、村、组签订“征地”和占地协议而圈占土地问题。

(三)违法违规交易。主要是违反《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供地和擅自利用划拨土地、集体土地进行经营性房地产开发问题。

(四)管理松弛。主要是针对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甚至执法犯法,为不法分子大开方便之门以及财务管理违反财经纪律,特别是违反国家“收支两条线”政策规定和中介机构未按规定与行政机关脱钩的问题。

三、治理方法和工作步骤

此次治理整顿工作采取县(市)人民政府及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自查自纠与州抽查相结合的办法,共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月20日至3月10日)

通过制定印发本方案,对治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州国土资源局具体负责治理整顿工作,抽调有关处室人员成立以副局长金钟官为主任的治理整顿工作督察办公室(设在州国土资源局利用处),针对不同时期、不同侧重点,采取集中统

一、各有侧重的工作方法,开展好治理整顿工作的督察指导。为做好此次治理整顿工作,州政府成立了由主管领导为组长,相关部门参加的治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领导小组。各县(市)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制订工作方案,认真组织实施。

各县(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在3月14日之前向州国土资源局治理整顿工作督察办公室报送本县(市)的动员部署情况。

(二)学习和检查阶段(3月11日至4月1日)

全州各级政府及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深刻领会全国进一步治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切实提高对治理整顿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要集中时间和精力重点学习《土地管理法》及其确立的规划用地、用途管制、保护耕地、违法查处等重要原则、制度以及土地市场管理的六项基本制度,并结合实际,对照检查。要充分利用各新闻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土地管理法》及开展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为开展治理整顿工作,促进土地市场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三)处理和整改阶段(4月1日至6月1日)

各县(市)、各有关部门要在摸清基本情况的基础上查摆问题,集中进行处理。同时,要制订整改措施,做到边整边改。对治理整顿中发现的问题,该处理的要坚决处理,该纠正的要主动纠正,该立案查处的要立案查处,该曝光的要公开曝光。

州国土资源管理局不仅要对县(市)治理整顿工作进行督察和指导,而且要集中一个月的时间,组织专门力量,对县(市)土地级次审批管理、土地市场规范运营、国土资源专项资金管理与使用进行大检查。检查中,要选择一批大案要案进行查处。对当地不主动依法处理的案件,要严肃查处并公开曝光。

各县(市)对在清理过程中发现和处理和问题,要及时报上一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备案。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按照《土地管理情况汇总表》的有关内容进行严格核查,认真填写。

(四)验收和总结阶段(6月1日至6月30日)

此次治理整顿的基本目标是,使严重扰乱土地市场秩序的非法占地、非法转让行为得到查处,违规设立的各类园区得到清理,土地执法中的错误做法得到纠正。各县(市)要以此为标准,对本县(市)的治理整顿工作进行总结。州国土资源管理局负责检查验收,并将情况报州人民政府。

四、建立通报制度

为及时掌握治理整顿工作的进展情况,州国土资源局治理整顿工作督察办公室将建立全州治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工作通报制度。各县(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在每月的中旬和月底,要向州国土资源局治理整顿工作督察办公室书面报送本县(市)治理整顿工作的进展情况及存在问题等。州国土资源局治理整顿督察办公室将根据上报情况,综合动态信息,通报各地并及时调度。各县(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建立相关的通报制度。

五、加强组织领导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此次治理整顿工作是全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土资源管理依法行政、强化管理的重要举措。各级政府及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增强做好这项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切实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实,抓出实效。

(二)精心组织,注重实效。各县(市)人民政府及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按照州里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本地实际,抽调一批政治强、业务精、作风正的工作人员参加治理整顿工作;要采取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办法,切实做到人员落实、任务落实、责任落实,确保治理整顿工作顺利进行;要突出重点,注重实效,防止走过场。

(三)争取支持,搞好协调。各县(市)人民政府要对此次治理整顿工作给予大力支持。各有关部门在治理整顿工作中遇到重大问题,要及时向当地政府汇报,特别是对本部门难以解决的问题,要主动提出建议。各级计划、经贸、监察、财政、建设、审计、法制等部门要搞好沟通协调,共同研究解决制约当地土地市场规范发展的关键问题。

附件:1.土地管理情况汇总表

2.违法圈占土地情况表

3.划拨土地非法转让用于房地产开发情况表

4.集体土地非法转让用于房地产开发情况表

5.园区用地情况表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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