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库

共收录 303233 条法规今日更新 50 条法规

您的当前位置: 找法网 > 法规库 > 正文

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防旱抗旱工作的通知

发布部门:

发文字号:舟政办发[2003]106号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2003-07-22

施行日期:2003-07-22

时效性:已失效

字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我市今年梅雨量偏少,出梅后又持续高温晴热,水库蓄水明显下降,旱情日趋严重。截至7月20日,全市实有蓄水量6600万立方米,占可蓄水能力的45%,比去年同期减少40%.综合全市各地情况,目前我市已有30万人饮用水发生困难,2/3住人岛屿供水告急,15万亩农田受旱。据气象部门预测,近期仍以晴热高温天气为主,若8、9月份无台风带来大的降雨,我市今年可能发生严重干旱。为切实做好全市防旱抗旱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牢固树立防大旱、抗大旱的思想。各地要按照“三个代表”的要求,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领导提出的“及早部署并落实各项防旱抗旱措施,力争把灾情减少到最低限度”的指示精神,广泛宣传和发动群众,落实各项抗旱节水措施,制订抗旱预案,做好长期抗旱的准备。

二、按照“先生活、后生产”的用水原则,做好计划用水工作。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把确保生活用水放在首位,科学调度,合理用水。各厂矿企业、宾馆、饭店要做好计划用水工作,落实节水措施,严格控制超计划用水。

三、强化用水管理。各地要加强对水库水源的管理,确定专人负责,确保不随意动用库水。农业用水要做到先用河水、后用库水。加强对已确定的被调用农用水库的管理,保证及时向城区、城镇调水。各地要根据旱情发展的实际,及早调整农业种养殖结构,努力减轻因干旱造成的损失。

四、采取多种措施缓解用水困难。各地要充分利用现有的水井、坑道井、沉井和屋顶接水设施补充供水。对长期不用的水井进行清理消毒,有条件的地方可新挖水井。积极做好翻水设施的保养,待有条件时及时翻水入库。对已发生用水困难的海岛要落实运水船只,做好岛外装水的准备。积极做好启用大陆引水应急工程各项准备工作,尽最大努力满足人民群众生活用水的需要。

五、加强对水质的监测和管理。水利、水务、环保、卫生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强对水源地水质的监测,严格控制向河道排污,防止水质恶化。要加强对水资源的统一管理,严格实行取水许可制度。

六、落实抗旱设施和抗旱经费。各地要切实落实好抗旱经费,进一步做好抗旱物资的储备,加强对抗旱设施、设备的维护,确保各项抗旱服务工作落实到位。

二○○三年七月二十二日

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免责声明: 找法网法规库法规文件均转载自:政府网、政报、媒体等公开出版物,对本文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请核对正式出版物、原件和来源。全国客服热线:400-666-2035。

扫一扫关注,了解更多法律知识

遇事找法,从找法网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