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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2005年红层丘陵区找水打井工程规划井目标任务的通知

发布部门:

发文字号:泸市府办发[2005]55号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2005-05-08

施行日期:2005-05-08

时效性:已失效

字号

纳溪区、泸县、合江县、叙永县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

我市红层丘陵地区“找水打井”示苑井工程现已基本完成,根据省政府下达的四川省红层丘陵区找水打井工程目标任务和实施四川省红层丘陵区找水打井工程的总体规划,结合各区、县红层丘陵区找水打井工程示范井实施的情况,现将2005年红层丘陵区找水打井工程规划井目标任务下达给你们(见附件),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明确责任

承担红层丘陵区找水打井工程的责任单位为各区县国土资源部门。各有关区、县政府要充分认识红层丘陵区找水打井工程的重要性,要做到认识到位,责任到位,工作到位;要在实施示范井工程的基础上精心筹划,落实资金,精心组织,确保工程的实施;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2005年12月31日前完成下达的规划井任务。

二、筹措资金,确保补助到位

红层丘陵区找水打井工程补助经费作为专项资金,必须用于对农户打井补贴,绝不允许以找水打井为名变相乱收费,增加农户的额外负担。同级财政负责对补助资金进行监督管理。市财政局将省财政厅原设计规划打井补助经费下达给各区县,由各区县国土资源局设立专户,实行专户专帐管理。下达给纳溪区的资金由市财政直接拨付到市国土资源局纳溪分局专户。市、区县财政匹配的经费按原示范井匹配的金额,资金渠道不变。其资金管理按照省财政厅《红层丘陵区找水打井工程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川财农[2004]210号)执行。

三、协调配合,加强联动

红层丘陵区找水打井工作已列为2005年市政府为民办实事的事项向社会公布。各区县一定要千方百计保质保量完成任务。各级国土资源局、财政局、水利局、农业局、质监局、民政局等相关部门要协同配合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完成。市政府将对各区县工作情况进行考核。

二○○五年五月八日

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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