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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苏山乡饰面花岗岩资源整合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部门:

发文字号:都府办发〔2006〕22号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2006-08-14

施行日期:2006-08-14

时效性:已失效

字号

苏山乡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都昌县苏山乡饰面花岗岩资源整合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00六年八月十四日

都昌县苏山乡饰面花岗岩资源整合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通知》(国发[2005]28号)和赣府厅发字[2006]74号文件精神,加快我县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整顿的步伐,全面完成市整顿办下达给我县矿产资源整合工作任务,按照整合资源,延长产业链,充分利用矿产资源的要求,结合苏山乡饰面花岗岩开采具体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五中全会和省市十一届十次全会以及市政府“3+1”发展战略为指导,以矿产资源法律法规为依据,以保护资源、保护环境、科学合理开发矿产资源为目的,以整合资源、合理布局为主要内容,以市场配置为手段,对苏山乡饰面花岗岩开发重新规划,整合配置,对矿山企业依法进行重组,为苏山乡饰面花岗岩矿开发秩序得到根本好转奠定基础。

二、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

在对苏山乡矿山布局和资源储管及开采情况进行全面调查摸底的基础上,按照规模化、集约化,保护资源环境,保障矿山安全,以优并劣的原则,综合运用法律经济和必要的行政手段,依法开展整合工作,对规模小、成材率低、破坏环境严重的坚决给予关闭。对同在一个工作面或相距50米左右开采的,一定要进行整合。对影响大矿统一规划开采的小矿,凡能将与大矿进行资源整合的,由大矿采取合理补偿,整体收购或联合经营方式进行整合。通过资源整合,使苏山乡饰面花岗岩开采矿山数明显减少。力争在原来矿山数的基础上减少20-40%.

三、整合的范围和方式

(一)整合的范围

本次整合工作覆盖着整个苏山乡饰面花岗岩矿区。对每一个矿山企业都要认真疏理。为确保资源整合工作顺利进行,整合到位,把全苏山乡开采饰面花岗岩的矿山企业,按照地理位置分为四个矿区(苏山矿区、彭埠矿区、兰野矿区、徐港矿区)开展整合工作。

(二)整合的方式

以苏山矿区、彭埠矿区、兰野矿区、徐港矿区为基本单位,各矿区内的矿山企业采取联合改造或实施兼并,整体收购的方式进行资源整合。

四、整合的方法步骤、时间

在县全面规范和整顿矿产资源开发秩序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县国土资源局会同苏山乡人民政府对拟整合的资源开采情况进行调查摸底,提出整合意见,确定该整合的矿山数,先易后难地开展资源整合工作。

8月10日至8月12日,调查摸底阶段。走访所有矿山业主老板,摸清矿山底数和具体位置、方位,目前的开采现状,为下步工作提供可靠的资料依据。

8月13日至8月25日,根据调查摸底的资料,制订该进行资源整合的矿山数,对需要资源整合的矿区下达停产整顿通知书,实行停产整合,清理财产、账目,登记造册,进行资源整合有关事项的洽谈,签订整合协议书。

8月26日至9月10日,对已整合的矿区重新划定矿区范围并报批审查登记,经批准矿区范围以后续编写地质报告和开发利用方案,准备申请发证的有关资料,填写申请登记表,进入新的发证程序,领取采矿许可证。

9月11日至9月15日,总结阶段。对这次资源整合进行全面总结,从中吸取工作经验教训,指出存在的问题,提出下一步的工作建议。

五、整合工作要求

苏山乡人民政府要把实施矿产资源整合作为提高苏山乡矿业整体竞争的重要举措,充分认识这次资源整合的重要性和艰巨性,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务求实效,要成立专门的工作组,积极主动地配合县国土资源局搞好这次资源整合工作。县政府有关部门要相互联动,各司其职,密切合作,对需要整合的矿区而采矿权人不愿意整合的,供电部门首先要停电下火,公安部门停发爆破器材,国土部门对其矿山进行考核检查,该停产整顿的一律要停产整顿,该关闭的要坚决关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决不能心慈手软,确保资源整合到位。

都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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