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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局部调整双流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批复

发布部门:贵阳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筑府通(2006)38号

效力级别:地方规章

公布日期:2006-09-27

施行日期:2006-09-27

时效性:现行有效

字号

开阳县人民政府:

你县上报的《关于局部调整双流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请示》(开府呈(2006)85号)收悉。经市人民政府研究,现批复如下:

原则同意将双流镇凉水井村现状为一般农田 3001号图斑(局部)0.12公顷、3020号图斑(部分)4.5231公顷、7133号图斑(局部)0.08公顷,共4.7231公顷的土地;与双流镇刘育村规划为建设预留地2064号图斑(局部)1.2公顷、2060号图斑(局部)0.6公顷、2051号图斑(局部)0.1公顷、2045号图斑(局部)1.8公顷、2180号图斑(局部)1.0231公顷,共4.7231公顷的土地作等面积调整。

此复。

贵阳市人民政府 二00六年九月二十七日

贵阳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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