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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冬春抗旱工作的通知

发布部门:

发文字号:渝办发〔2007〕13号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2007-01-19

施行日期:2007-01-19

时效性:已失效

字号

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2006年特大干旱之后,全市水利工程蓄水量已降到历史最低值,加之去年入秋以来,全市降雨继续偏少,部分塘库已达死水位,有的甚至已干枯。全市有100多万人出现饮水困难,干旱形势十分严峻。为了确保城乡居民饮水安全和春耕春播用水需要,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做好当前抗旱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树立长期抗旱思想

全市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加强抗旱工作的领导,树立长期抗旱和抗大旱的思想,全面落实抗旱行政首长负责制,增强抗旱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健全抗旱机构,理顺管理体制,增加抗旱投入,全面加强抗旱工作,确保实现“不渴死一人、不渴死一头大牲畜、不发生重大水事纠纷、不因干旱缺水出现群体性封建迷信活动、经济社会发展不受大的影响”的抗旱工作目标。

二、以人为本,全力确保城乡居民饮水安全

各地和各部门要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按照“先生活、后生产”的原则,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全力确保城乡居民饮水安全。水利(水务)部门要加快应急供水工程建设,科学合理调度现有水资源,停止可能影响生活用水的放水发电、放水捕鱼活动。财政部门要加大抗旱资金筹集力度,优先保证应急供水工程建设和送水资金。水利(水务)、环保、卫生部门要加强水源和水质监测工作,把好原水、制水、送水、分水各个环节的“卫生关”,确保饮用水安全。驻渝部队、武警官兵、市政部门和各级抗旱服务组织要全力协助各级人民政府开展向缺水地区送水、运水活动。

三、加强农田水利建设,全力做好蓄水保水工作

各地要加快冬春农田水利建设进度,加快因旱开裂受损水库、塘堰大坝的修复和大、中、小型灌区的节水改造建设,对已成水利工程要加强管理,做好清淤扩容、整修配套、除险加固工作,要加大小型农田水利设施、乡镇供水和抗旱应急水源工程建设力度。要高度重视蓄水保水工作,抓住每次降雨,千方百计增加工程蓄水,尽力采取截潜流、堵渗漏、提水入库、引水入塘等综合措施,抢蓄地表水,最大限度减少输水损失,提高工程供水能力。同时,要把人工增雨作为当前抗旱工作的一项重要措施,抓住有利天气过程,及时开展增雨作业,增加降水量,提高蓄水面积。

四、认真组织,加快实施好机井供水工程

去年特大干旱期间,市政府及时组织各区县(自治县、市)和市政府有关部门在农村有条件的地区实施应急机井供水工程。这批应急机井供水工程有效缓解了旱区人畜饮水困难,在抗旱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这批机井供水工程任务还没有完成,各区县(自治县、市)和市地勘局、市水利局、市财政局等有关部门要加强领导,通力协作,密切配合,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认真落实工作责任制,足额落实建设资金,积极组织施工力量和技术队伍,抢时间、赶速度、抓质量,不断提高打井效率,尽快完成一批机井供水工程,及时解决受旱地区人民群众的饮水困难。

五、修订完善预案,提高科学抗旱能力

各地要针对当前的干旱情况,根据现有水源状况,及时修订完善和启动抗旱应急预案,做到依法抗旱和科学抗旱,对缺水严重地区要完善并实施一城(镇)一村一策应急供水方案。对缺水城镇和农村要采取限时、限量供水,限制高耗能企业用水,并做好车辆送水准备。同时,要做好群众的思想宣传工作,向广大市民讲清缺水状况,引导大家自觉节约用水,发扬自强不息、自力更生的精神,齐心协力,再渡难关。

二○○七年一月十九日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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