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有关部门:
为落实全省关于在资源开发中损害群众利益和破坏生态环境情况通报会议精神,切实解决矿产资源开发中地方政府、矿山企业、矿区群众三者利益,构建和谐党群、干群、矿群关系。经市委、市政府有关领导同意,对全市在资源开发中损害群众利益和破坏生态环境情况进行督查。
一、 组织领导
组 长:罗荣彬(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副 组 长:帅开立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组成部门:市政府办、市环保局、市国土局、市煤炭局、市安监局。
二、督查内容
1、各县(区)、有关部门贯彻落实2007年7月31日安顺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省委书记石宗源同志重要批示精神专题会议精神(安府专议(2007)24号)。各县区(管委会)和有关部门在肯定成绩的同时,认真分析存在的问题,及时组织调研组对地质灾害问题、土地和水污染问题、利益分配问题、农民生产生活用煤问题、富县穷民、农民生存环境、农民工身体健康、劳动用工问题等进行调研、排查的情况;找出问题的关键和不和谐的因素并认真分析研究的情况;对存在问题的建议、对策、措施,并有针对性地加以解决的情况。
2、针对我市部分地区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中存在的问题,特别是在矿产资源开发过程中搞掠夺性、破坏性开发,浪费资源,污染环境,破坏生态,忽视维护好群众利益,引发矿群矛盾,出现不安定、不和谐因素等情况。
三、督查地点
平坝县:
1、齐伯村村民联名上访反映周边燕子脚、金宏、老黑洞煤矿开采造成地质灾害。
2、黄家庄煤矿水污染。
3、城关镇五里村对门坡砂石厂破坏性开采。
普定县:
1、龙场乡大树村打磨冲煤矿开采造成房屋开裂。
2、鸡场坡普琼煤矿水污染。
西秀区:
1、轿子山镇春阳煤矿挖断水源。
2、讨兑煤矿开发引起地质灾害问题。
四、督查时间:2008年1月下旬。
二??八年一月二日
贵州省安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