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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龙岩市重点矿山企业节约集约利用矿产资源竞赛活动方案》的通知

发布部门:

发文字号:龙政办(2008)84号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2008-04-23

施行日期:2008-04-23

时效性:已失效

字号

各县(市、区)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市发改委、经贸委、国土资源局、科技局、环保局和安监局联合制订的《龙岩市重点矿山企业节约集约利用矿产资源竞赛活动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八年四月二十三日

龙岩市重点矿山企业节约集约利用矿产资源竞赛活动方案

市发改委、经贸委、国土资源局、科技局、环保局、安监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切实落实保护资源的基本国策,大力推进矿产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为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持续有力的资源保障。依据《矿产资源法》的有关规定,决定在全市开展重点矿山企业节约集约利用矿产资源竞赛活动,进一步提升我市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水平。现制定竞赛活动方案如下:

一、竞赛活动的目的

竞赛活动的主题:节约集约利用矿产资源,促进龙岩矿业经济好字优先,加快发展。通过竞赛活动推进依法办矿,推进矿产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推广先进技术和先进工艺的应用。以煤炭、铁、锰、金(铜)、石灰石、高岭土等大中型企业为重点,以矿山“三率”指标、尾矿回收利用、环境保护等考核评比为手段,提高我市重点矿山企业“三率”指标、共伴生矿产综合利用、尾矿回收利用、矿山“三废”治理和矿山开发利用集约化程度,改善矿山生态环境。

二、竞赛活动的条件

在龙岩市辖区内开采矿产资源的重点矿山企业(范围附后)具备以下条件的都可以自愿报名参加竞赛活动。

1、各种法定证照齐全;

2、依法履行采矿权人的义务;

3、近三年无严重违法违规记录,未发生较大生产安全、污染事故;

4、采矿回采率、选矿回收率等技术指标达到开发利用方案或设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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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管理机构制度健全,有专门的矿山地质、采矿、选矿、安全、环保管理的技术人员。

三、竞赛活动的内容

1、采矿回采率、矿石贫化率和选矿回收率达到设计要求,将“三率”指标列入矿山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中,并作为重要指标进行考核的;

2、应用先进的采、选、冶技术和工艺,共伴生矿产得到合理开发利用的;

3、矿山生产中尾矿得到充分利用的;

4、废石、废渣、废水、废气得到妥善处理或在循环利用上取得突破的;

5、成功进行矿产资源整合,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的集约化程度有较大提高的。

四、竞赛活动的时间安排

竞赛活动计划安排三年(2008年?2010年),前两年(2008年?2009年)每年考评一次,第三年(2010年)进行总评定。具体时间为:

(一)成立机构阶段(2008年4月)。成立“龙岩市矿山企业节约集约利用矿产资源竞赛活动”组织委员会(简称组委会),组委会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主任,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国土资源局局长任副主任,市发改委、经贸委、国土资源局、科技局、环保局和安监局分管副局长(副主任)为组委会委员。组委会下设专家组,专家组由3-5名相关行业技术人员组成。

(二)组织申报阶段(2008年5月)。符合条件的重点矿山企业自愿报名参加“龙岩市矿山企业节约集约利用矿产资源竞赛活动”。2008年5月底前由各县国土资源部门将本地区报名参加竞赛活动的矿山企业名单上报龙岩市竞赛活动组委会。

(三)推进阶段(2008年6月-2012年10月)。各参赛矿山企业对照竞赛活动内容,制定切实有效的实施方案,把节约集约利用矿产资源措施落实到矿山的实际生产经营中,使企业在节约集约利用矿产资源方面和提高经济效益方面达到双赢局面。市组委会适时到各地检查和指导,及时总结好的做法和经验。

(四)考察评定阶段(每年的11月-12月)。根据竞赛活动内容和竞赛活动开展情况,矿山企业总结在竞赛活动中的典型经验和做法,形成材料报市组委会。市组委会专家组对矿山企业节约集约利用矿产资源的情况进行实地考核和评定。

(五)总评定阶段(2010年10月-12月)。市组委会对三年来重点矿山企业开展节约集约利用矿产资源情况进行总评定,评选出“龙岩市节约集约利用矿产资源十佳矿山企业”。 组委会将召开竞赛活动总结大会,交流和推广节约集约利用矿产资源的典型经验,并将竞赛活动开展情况予以通报。

五、竞赛活动要求

各有关单位和矿山企业要充分认识节约集约利用矿产资源的重要性,确实加强对竞赛活动的领导,精心策划,认真组织实施,确保竞赛活动的顺利开展。要注重挖掘、宣传、推广各类好的做法和典型经验,把参与竞赛活动与提高企业竞争力、生存力、社会形象结合起来,促进矿山企业依法办矿、科学采矿水平的提高和经济效益的增长。

福建省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八年四月二十三日

附:龙岩市重点矿山企业范围

开采规模在6万吨/年及以上的煤炭矿山企业;

开采金属矿种的矿山企业;

开采规模在80万吨/年及以上的石灰石矿矿山企业;

龙岩高岭土有限公司东宫下高岭土矿;

开采规模在1万立方米(荒料)/年及以上的饰面石材矿山企业。

福建省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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